第一节
耕二回答,接着又补道:
“米饭倒有的是。”
他经常会蒸大量的米饭放在冰箱里。
“你怎么这时候肚子饿?加餐可是要发胖的。”
耕二说归说,还是站起身来为这个只喜欢看曲艺的古怪朋友做了碗炒饭。还把冷冻的鸡汤解冻以后端了过去。
“很勤快嘛!”
桥本好像非常钦佩的样子。
“一般般吧。”
耕二说完点上了一支烟。
告诉自己大龄女子魅力的人是透。透是耕二高中时的好友,也是他当时唯一瞧得起的朋友。要知在当时,耕二是几乎瞧不起任何人的。
“你不走吧?”
耕二问一边吃炒饭一边看电视的桥本。
“不走。”
“哦,是嘛。”
耕二很喜欢桥本大大咧咧这一点,他换好衣服,上了发丝,然后戴上了手表。
“那我打工去了。”
耕二说完放下钥匙出门去了。他随手拿了把雨伞,一根伞骨已经弯了。
耕二现在过着以打工为中心的生活。学校的课当然还是要上的,但他几乎每天都在打工,包括周末的晚上。耕二的父母都还健在,也给他提供了十二分充裕的生活费用,应该说他的学生生活是相当富足的。但即便如此,在耕二看来,零花钱是多多益善,更何况他在台球场当服务生的收入也颇为不菲,而且还很轻松。
今年夏天他在游泳池当救生员的时候结识了一个女子,并且发生了两次美好的回忆,在他看来打工当真是乐趣无穷。只要想找,短时工到处都能找到。回收居民对铺路工程的意见调查表、洗盘子、当二流画家的裸体模特……,不一而足。
耕二觉得那份工收入还真是不少。当时,那个画家在路上叫住自己,说如果能到他家里的话一个小时给一万日元。那是个瘦削的老头儿,家住在吉祥寺附近。老头儿画了很多写生,耕二足足挣了三十六万日元,却只是抱着膝盖坐在那儿而已。最上算的是,老头儿是个肉食动物,还时不时地请自己吃牛排。
十一月。在去打工的电车上,耕二总要睡上半个小时。不分地点、随处都能入睡可是耕
二的拿手好戏。而且,更绝的是他还能够在要下车的时候及时醒来。耕二对自己的身体有着充分的自信,头脑就更不必说了。
他的学习成绩一直很好,没费什么劲儿就考上了国立大学。然而,问题却不在此。
“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主。”
“一旦决定,就要付诸行动。”
在耕二的成长过程中,总是受到父亲这样的教诲。
“脑子好使就等于有行动能力。”
耕二认定了这个理。
晚饭一般在员工休息室吃。在这幢楼里有一家西餐厅,和台球场同属于一家公司,那里提供外卖服务。台球场平时有六个员工,不论男女,都穿着统一的制服——白衬衫、黑西裤。当时由利看到这身制服还一个劲儿地夸它合身呢。不过,耕二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开始怀疑由利的眼光了。因为他始终确信牛仔服更适合自己。
耕二按下记时卡,和负责白天的员工交了班。窗外,对面大楼的霓虹灯在雨中不停地闪烁,显得更加夺目。
接到诗史电话的时候,已经是五点多了。
“真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
诗史轻声说,
“能出来吗?”
诗史在电话里的声音总显得有些不安。
“能。”
透立刻回答。
“太好了!”
诗史喜出望外地说,
“那就在‘拉芙妮’见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