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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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作者奥斯汀于1775年出生在英国汉普郡一个名叫斯蒂文森的村子里,父亲是一位乡村教师。她没有受过多少正规教育,却在父亲主持的家学中大量涉猎各种书籍,获益匪浅。 15岁时,她便开始写短剧、小品试笔,娱乐家人,21岁完成的小说已济身英国文坛最佳作品行列。
奥斯汀的小说均为爱情故事,但她本人却终身未婚。她于1817年辞世,时年不足42岁。
奥斯汀在22岁前已完成两部小说,后经修订,于1811年出版《理智与感伤》,1813年出版。她在27—28岁时写出第三部小说《诺桑决寺》,胆直至她去世后1818年才发表。30岁后,她写了另外三部作品,1814年出版《曼斯费尔花园》,1816年出版 ,1818年出版《劝导》。
奥斯汀所写均为自己熟知的生活,大都是苏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她描写的生活圈子很小,但她的观察细致入微,构思睿智合理,任务刻画栩栩如生,呼之欲出。她的写作风格朴素无华;情节巧妙跌宕,耐人寻味。一百多年来各国读者对她的作品爱不释手。
像奥斯汀的其他作品一样,情节围绕着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而展开,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 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中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作人权力的丑陋世尚。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力,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在当时的英国,这几乎无异于反抗的呐喊。
或许没有那部小说在喜剧效果方面,能使奥斯汀的像形见拙。这是一部匠心西独具的天才之作。作品风格毫不矫揉造作,然而却在叙述事件的同时,不是恰到好处地搔及读者心头的痒处。作者以她女性细致而敏感的睿智、毫不妥协的态度、自信的道德意识、无所顾忌的胆略,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颂真、善、美,鞭勒假、恶,这无疑触动了同时代那些与作品人物不无类似之处的人们。
也像奥斯汀的其他作品一样,着墨于凡人琐事,场景情节多比较平淡,但是他为什么能创造出令读者如醉如痴不忍释卷的效果呢?回答应该说是多方面的.
在一个方面,它通过了主人公爱玛营造了读者阅读时的自我陶醉的心理氛围,一百多年来,的读者往往都是一口气读完它,然后对阅读感受津津乐道。读者仿佛置身于主人公的地位,不由自主的被吸引进主人公的角色,亲自参与作品的情节发展。读者随着故事的展开,与主人公保持着比较紧密的心理联系,遇到还击和荒诞的情节变化,便有与共鸣而忍俊不禁和捧腹大笑,读到尴尬场面,读者也颇感难为情。
在另一个方面,的情节又是一个谜,读者在作者的引导下,试图去解这个谜。从这个意义上讲,有类似一部神秘的的侦探小说。 作者谨慎的将一些重要的线索掩盖起来,知道需要时才揭示出真相。读者从爱玛的角度去观察其他角色的感情和性格,不禁希望通过种种线索去探求真相。虽然读者不能精确地预测到结果如何,但是, 一种预先已经朦胧有所了解的感觉却贯穿阅读过程的始终,等到“秘密”揭示出来,读者的感觉是早就有所预料。作者的这一手法,或许可以称作对读者虚荣心里的满足。作者仿佛在对读者说:你我都知道爱玛的观念又多荒诞。这种感情强化了阅读时的戏剧效果。
是奥斯汀的第五部小说,当时她的写作技巧相对来说已经炉火纯青。
故事中的每一个情节,经作者的巧妙构思,表面的因果关系与隐藏在幕后的本质缘故军自然合理。女主人公根据表面现象,产生合情合理的推测和判断,细心的读者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