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六
的话题上来。
“我决不会和格雷离婚。我们共同经历的事情太多了。而且他是绝对离开不了我的。这使人相当得意,你知道,也使人产生一种责任感。再者…。
“再者什么?”
她斜瞥了我一眼,眼睛里闪出一种调皮的神情。我认为,她拿不准我对她打算讲的话抱什么态度。
“他在床第之间很不错。我们结婚已经有十年,可是他还是和开头一样对我那么热火。你在你的一个剧本里不是说过,一个男子对一个女子不会爱到五年以上的?
哼,当时你只是胡说八道。格雷就跟我们刚结婚时一样爱我。在这方面,他使我很快乐。不过单看我的样子,你不会想到我是那样的人。我是个很风骚的女人。”
“你完全错了,我会这样想的。”
“那么,这并没有什么要不得的地方,对不对?”
“恰恰相反。”我仔细看了她一眼。“你可懊悔十年前没有和拉里结婚吗?”
“不。当时如果和他结婚,那简直是发疯。不过,当然喽,当时如果我象现在这样懂得,我就会溜走和他住上三个月,然后,把他从我的生活中排除出去,一了百了。”
“你没有做这样的试验,恐怕算你的运气;你说不定会发现自己没法摆脱掉他。”
“我不相信。这不过是一种肉体的诱惑。你知道,克服肉体欲望的最好办法往往就是让它得到满足。”
“你可曾想到过你是一个占有欲很强的女人?你告诉过我,格雷的情感有深刻的诗意,你又告诉我,他是个热烈的情人;我深信这两者对你都极其重要;但是,你没有告诉我比这两者加在一起还要重要得多的是什么——那就是把他抓在你那美丽但并不太小的手掌心里的感觉。拉里将永远逃脱你的掌握。你可记得济慈[注]的《希腊古瓮颂》?‘大胆的情人,你永远,永远不能吻到,虽则逐渐接近目标。’”
“你往往自命你懂得的比你知道的多,”她说,话有点尖刻。“一个女子只有一个法子能抓住男人,你而且知道的。让我再告诉你一点:她要抓住男人不在乎第一次和他睡觉,而是看第二次。如果一个女子抓住了一个男人,那么,就此永远抓住他了。”
“你这话可以说是探骊得珠。”
“我到处跑,眼睛和耳朵又没有闲住。”
※ ※ ※ ※ ※我有半晌没有开口;心里在盘算。
过了一会,我说道,“我不知道拉里过去是不是真正爱你。”
她坐起来;脸色有点变,眼睛含怒。
“你讲的什么?他当然爱我。你认为一个女孩子碰到有人爱她都不知道吗?”
“噢,我敢说他在一定程度上是爱你的。他认识的女孩子里没有一个象你这样接近的。你们从小就在一起玩。他指望自己爱你。他有正常的性欲本能。你们应当结婚是非常自然的事情。你们除掉住在一起,睡在一起外,相互的关系并没有任何特殊不同。”
伊莎贝儿气平了一点下来,等着我继续说下去;我知道女子总是喜欢人谈论爱情,所以接着说道:“道德家总想说服我们,把性的本能和爱情看作是两码子事。他们总倾向于把性说成是一种附带现象。”
“附带现象,这放的什么屁?”
“有些心理学家是这样看的,认为意识是伴随脑的活动出现的,并且由脑活动决定,但是意识对脑的活动并不产生任何影响。意识就象水里的树影,离开树不能存在,但是对树丝毫没有影响。有人说,没有热情也可以有爱,我认为是胡说;他们说热情没有了,爱仍旧可以存在,他们指的是另外一种东西,感情,好心,共同的爱好,兴趣,和习惯。特别是习惯。两个人可以由于习惯继续发生性关系,就象到了吃饭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