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公正地评断一本书
在上一章的结尾,我们说,我们走了一段长路才来到这里。我们已经学过如何为一本书列出大纲。我们也学过诠释书本内容的四个规则。现在我们准备要做的就是分析阅读的最后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你前面所做的努力都会有回报了。
阅读一本书,是一种对话。或许你不这么认为,因为作者一路说个不停,你却无话可说。如果你这么想,你就是并不了解作为一个读者的义务—你也并没有掌握住自己的机会。
事实上,读者才是最后一个说话的人。作者要说的已经说完了,现在该读者开口了。一本书的作者与读者之间的对话,就跟平常的对话没有两样,每个人都有机会开口说话,也不会受到干扰。如果读者没受过训练又没礼貌,这样的对话可能会发生任何事,却绝不会井井有条。可怜的作者根本没法为自己辩护。他没法说:“喂!等我说完,你再表示不同的意见可以吗?”读者误解他,或错过重点时,他也没法抗议。
在一般的交谈中,必须双方都很有礼貌才能进行得很好。我们所想的礼貌却并不是一般社交礼仪上的礼貌。那样的礼貌其实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遵守思维的礼节。如果没有这样的礼节,谈话会变成争吵,而不是有益的沟通。当然,我们的假设是这样的谈话跟严肃的问题有关,一个人可以表达相同或不同的意见。他们能不能把自己表达得很好就变得很重要了。否则这个活动就毫无利益而言了。善意的对话最大的益处就是能学到些什么。
在一般谈话来说有道理的事,对这种特殊的交谈情况—作者与读者借一本书来进行对话—又更有道理一些。我们姑且认为作者受过良好的训练,那么在一本好书中,他的谈话部分就扮演得很好,而读者要如何回报呢?他要如何圆满地完成这场交谈呢?
读者有义务,也有机会回话。机会很明显。没有任何事能阻碍一个读者发表自己的评论。无论如何,在读者与书本之间的关系的本质中,有更深一层的义务关系。
如果一本书是在传递知识的,作者的目标就是指导。他在试着教导读者。他想要说服或诱导读者相信某件事。只有当最后读者说:“我学到了。你已经说服我相信某些事是真实的,或认为这是可能发生的”,这位作者的努力才算成功了。但是就算读者未被说服或诱导,作者的企图与努力仍然值得尊敬。读者需要还他一个深思熟虑的评断。如果他不能说:“我同意。”至少他也要有不同意的理由,或对间题提出怀疑的论断。
其实我们要说的前面已经不知说过多少次了。一本好书值得主动地阅读。主动的阅读不会为了已经了解一本书在说些什么而停顿下来,必须能评论,提出批评,才算真正完成了这件事。没有自我期许的读者没法达到这个要求,也不可能作到分析或诊释一本书。他不但没花心力去理解一本书,甚至根本将书搁在一边,忘个一干二净。这比不会赞赏一本书还糟,因为他对这本书根本无可奉告。
※ 受教是一种美德
我们前面所说的读者可以回话,并不是回与阅读无关的事。现在是分析阅读的第三个阶段。跟前面的两个阶段一样,这里也有一些规则。有些规则是一般思维的礼节。在这一章中,我们要谈的就是这个问题。其他有关批评观点的特殊条件,将会在下一章讨论到。
一般人通常认为,水准普通的读者是不够格评论一本好书的。读者与作者的地位并不相等。在这样的观点中,作者只能接受同辈作家的批评。记得培根曾建议读者说:“阅读时不要反驳或挑毛病;也不要太相信,认为是理所当然;更不要交谈或评论。只要斟酌与考虑。”瓦尔特·司各特(Sir alter Scott)要把“阅读时怀疑,或轻蔑作者的人”大加挞伐。
当然,说一本书如何毫无瑕疵,因而对作者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