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阅读故事、戏剧与诗的一些建议
完一本小说之后,才能谈你是否把这个故事读通了。无论如何,矛盾的是,在小说的最后一页,故事就不再有生命了。我们的生活继续下去,故事却没有。走出书本之外,那些角色就没有了生命力。在阅读一本小说时,在第一页之前,到最后一页之后,你对那些角色会发生些什么事所产生的想像,跟下一个阅读的人没什么两样。事实上,这些想像都是毫无意义的。有些人写了《哈姆雷特》的前部曲,但是都很可笑。当一书结束后,我们也不该问皮埃尔与娜塔莎的结局是什么?我们会满意莎士比亚或托尔斯泰的作品,部分原因是他们在一定的时间里讲完了故事,而我们的需求也不过如此。
我们所阅读的大部分是故事书,各种各样的故事。不能读书的人,也可以听故事。我们甚至还会自己编故事。对人类而言,小说或虚构的故事似乎是不可或缺的。为什么?
其中一个理由是:小说能满足我们潜意识或意识中许多的需要。如果只是触及意识的层面,像论说性作品一样,当然是很重要的。但小说一样也很重要,因为它触及潜意识的层面。
简单来说—如果要深人讨论这个主题会很复杂—我们喜欢某种人,或讨厌某种人,但却并不很清楚为什么。如果是在小说中,某个人受到奖励或处罚,我们都会有强烈的反应。我们会甚至因而对这本书有艺术评价之外的正面或负面的印象。
譬如小说中的一个角色继承了遗产,或发了大财,我们通常也会跟着高兴。无论如何,这只有当角色是值得同情时才会发生—意思就是我们认同他或她的时候。我们并不是说我们也想继承遗产,只是说我们喜欢这本书而已。
或许我们都希望自己拥有的爱比现在拥有的还要丰富。许多小说是关于爱情的—或许绝大多数—当我们认同其中恋爱的角色时,我们会觉得快乐。他们很自由,而我们不自由。但我们不愿意承认这一点,因为这会让我们觉得我们所拥有的爱是不完整的。
其实,在每个人的面具之下,潜意识里都可能有些虐待狂或被虐狂。这些通常在小说中获得了满足,我们会认同那位征服者或被虐者,或是两者皆可。在这样的状况中,我们只会简单地说:我们喜欢“那种小说”—用不着把理由说得太清楚。
最后,我们总是怀疑生命是不公平的。为什么好人受苦,坏人却成功?我们不知道,也无法知道为什么,但这个事实让所有的人焦虑。在故事中,这个混乱又不愉快的情况被矫正过来了,我们觉得格外满足。
在故事书中—小说、叙事诗或戏剧—公理正义确实是存在的。人们得到他们该得的。对书中的角色来说,作者就像上帝一样,依照他们的行为给他们应得的奖励或惩罚。在一个好故事中,在一个能满足我们的故事中,至少该做到这一点。关于一个坏故事最惹人厌的一点是,一个人受奖励或惩罚一点都不合情合理。真正会说故事的人不会在这一点上出错。他要说服我们:正义—我们称之为诗的正义(poetic justice)—已经战胜了。
大悲剧也是如此。可怕的事情发生在好人身上,我们眼中的英雄不该承受这样的厄运,但最后也只好理解命运的安排。而我们也非常渴望能与他分享他的领悟。如果我们知道如此—我们也能面对自己在现实世界中所要碰上的事了。《我要知道为什么》(I ant to knowhy)是舍伍德·安德森(Sherwood Anderson)所写的一个故事,也可以用作许多故事的标题。那个悲剧英雄确实学到了为什么,当然过程很困难,而且是在生活都被毁了之后才明白的。我们可以分享他的洞察力,却不需要分享他的痛苦遭遇。
因此,在批评小说时,我们要小心区别这两种作品的差异:一种是满足我们个人特殊潜意识需求的小说—那会让我们说:“我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