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从摇篮到坟墓 -1
揭露住房和城市发展部》,载《华尔街日报》,1979年3月21日,第22页。
另外,由于政府实行房租管制等措施,即使不是由于故意毁坏,一些低价出租的住宅也因无人修缮而日益破旧。
医疗照顾
医药是政府在最近一个时期扩大其作用的一块福利阵地。在公共卫生(环境卫生、传染病等)以及提供医院设施方面,州和地方政府长期以来一直在发挥作用,联邦政府也在较小程度上发挥着作用。另外,联邦政府还为现役军人和退伍军人提供医疗照顾。但直至1960年,政府用在人民保健事业方面(即不包括现役军人和退伍军人)的开支仍然不到五十亿美元,只占国民收入的1%强。自1965年实施医疗照顾方案和医疗补助方案后,政府在保健事业方面的开支迅速增加,1977年达到六百八十亿美元,约占国民收入的4.5%。政府在全国医疗总开支中所占的份额几乎翻了一番,从1960年的25%增加到1977年的42%。然而,要求政府起更大作用的呼声仍然越来越大。卡特总统已对实施国民健康保险计划表示赞同,但限于财力,只能以有限的方式来搞。参议员爱德华·M·肯尼迪没有这种顾虑,他主张立即通过法律由政府对全国公民的保健负完全责任。
政府在医疗上的额外开支与私人健康保险的开支齐头并进。从1965年到1977年,医疗费用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份额增长了一倍。医疗设施也增加了,但费用没有增加得那么快。其必然结果是医药费和医生以及其它提供医疗服务的人员的收入猛增。
为解决这一问题,政府曾试图管理医疗服务并压低医生和医院的收费。这是它应当做的事。政府既然花的是纳税人的钱,自当关心花了钱得到了多少好处:这叫作出资者做主。如果目前的趋势继续下去的话,其最终结果不可避免地会是医疗社会化。
国民健康保险是使人产生误解的另一个例子。国民健康保险不同于私人保险:在你所交的钱与你可能得到的福利总额之间没有联系。另外,国民健康保险并不是为了给“国民的健康”(一个毫无意义的词)保险,而是为本国居民提供医疗服务。它的倡议者所提倡的实际上是社会化的医疗制度。著名的瑞典医学教授、瑞典一家大医院的内科主任根纳·俾奥克博士曾写道:
“几千年来的行医过程是病人作为医生的顾客和雇主。今天,国家以这样那样的形式自命为雇主,要由它来规定医生工作的框框。这些框框可能不会——最后一定不会——限于工作小时、薪金和药品的规格;它们可能影响病人和医生的所有关系。……如果今天不打这一仗并取得胜利,明天就没有仗可打了。”①
①引自一篇未出版的论文《如何在社会主义国家当大夫》,1976年作于芝加哥大学。
美国提倡医疗社会化的人们,为了使其事业名正言顺,过去总是引用英国,最近总是引用加拿大的例子作为成功的样板。加拿大最近才实行医疗社会化,还不能对它下结论,因为新扫帚总是扫得特别干净,但它现在已经出现了困难。美国的国家卫生局已经建立了三十多年,对其作用我们现在完全可以下一结论了。毫无疑问,这就是为什么加拿大被举出来代替英国作为样板的原因。英国医生马克斯·甘蒙博士用了五年时间研究国家卫生局。他在1976年12月提出的一份报告中写道:“(国家卫生局)实际上使全国所有医疗服务都由中央政府提供资金,由中央政府进行控制。在过去二百年中发展起来的民间医疗事业几乎已完全被消灭。现行的强制性医疗制度经过改组实际上已成为普遍的医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