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特瑙山》 后记蔡鸿君(2)
社仍然表示希望“独家”出版,担心“市场被瓜分,结果是谁家也做不好”,也有的社还是只愿意出那几本被媒体提到最多的小说,但是后来签约的几家出版社的领导都表示赞同我的建议:合理安排选目,几家共同出版。我和这几家同意合作出版的社很快就在作品的选择、出版时间、授权条件等问题上达成了一致,而且版税条件方面也基本是在以往德语图书授权条件的范围之内。因此,安排耶利内克的中文简体字版权,从一开始,就没有“悬念”和“变数”,最后确定的五家出版及文化机构可以说早就知道他们将会获得哪几本书的授权,有的已经开始向媒体吹风,透露具体书目,也有的大胆地在合同签订之前就已经让译者开始翻译,根本就不存在“为了耶利内克的版权,几大出版社争得面红耳赤”,很多出版社“哄抢”并在价格上竞争的现象,更没有媒体想象并加以渲染的一场“最终鹿死谁手,一时还难决胜负”的诺奖版权争夺战。
由于德国出版社办事人员出差和生病,耶利内克本人最初对我提议的两个戏剧选本也有不同的意见,所以直到2004年11月19日,耶利内克的中文简体字版权才最终“尘埃落定”。19日当天,我发电邮给下列五家出版及文化机构,通知他们获得了耶利内克作品中文简体字版的版权,以便他们及时安排翻译工作。这五家出版及文化机构和获得授权的作品是:
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钢琴教师》,《死者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