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序
我的结论是,阿德索所叙述的事件,就是他的回忆录:被许多神秘的阴影所遮蔽,以作者的身分为始,以修道院的所在地为终——对于这点,阿德索固执而谨慎地坚不透露。根据臆测,我们可以界定位于庞巴萨和康格士之间一个模糊的区域,很可能这个修道院是在皮得蒙、利朱立安和法国之间亚平宁山的中央山脊处。至于书中描写事件发生的时间,应该是在1327年11月;另一方面,作者撰文的日期却又不得而知。由于作者自述1327年时他还是一个见习僧,又说他写回忆录之时已濒风烛残年,我们可以大致推断那份手稿是在十四世纪最后十年二十年之间写就的。
我再三思索,觉得理应将我译出的那份意大利文手稿付梓。
原作是一位德国修士在十四世纪末期以拉丁文写成,十七世纪时以拉丁文印行出版,而我所根据的是一本来历不明的法文译本。
最重要的是,我该采用什么文体呢?我绝不能用当时的意大利文体:不仅因为阿德索是用拉丁文写的,而且根据整个内文看来,他的文化(或者是显然对他有深刻影响的修道院文化)可溯至更久远的时期;中世纪末期的拉丁传统是几世纪的学问与琢磨文体警句的总和。阿德索是个修道士,他的思想和笔法都没有受到当时文艺复兴方言革命的影响,仍然拘泥于他所述及的那间图书馆中的藏书,念的是初期基督教教父刻版的经典;由这种语文及深博的引句看来,他的故事和十二三世纪的作品并无二致(除了十四世纪的参考资料和事件,阿德索无比困惑地记录下道听途说的事)。
另一方面,华莱将阿德索的拉丁原文译成他自己的新哥德式法文时,必然有自由发挥之处,而且并不只限于文体。举例而言,书中人物有时谈到药草的性质,清楚地提及艾伯特·麦努的草药书;而这本书在多少世纪以来,曾经过无数次的修正。阿德索无疑熟读过这本书,但他从书中引用的几段文字,不管是帕拉塞尔士处方或是自艾伯特草药书都德时期版本显然的篡改,几乎是原封不动的依样画葫芦。不过,后来我发现在华莱抄写阿德索手稿之时,巴黎正流传着十八世纪版本的《大公》和《小爱柏德》,这两本书中谬误百出。不管怎么说,我又怎能确信阿德索所知道的典籍,或被他录下言谈的高僧,并不包含任何将会继续影响后来之学识的注解或附录呢?
最后,我是不是要保留亚贝·华莱或许是为了忠于当时环境,而认为不适宜译出的拉丁文句呢?并没有特别的理由非如此做不可。但我总觉得应该尽可能地忠于原著……最后我把不必要的删除了,但仍然保留了不少。恐怕我是模仿了那些拙劣的小说家,在描述一个法国角色时,会使他喊道:“那当然啦!”和“女人,啊!女人!”
简而言之,我心中是不无疑虑的。我真不知道何以决定鼓起勇气,将阿德索的手稿呈示。不妨说这是一件爱的举动吧,或者可以说是去除我自己许多固执不移观念的方法。
我在翻译这本书时,并未考虑到时宜的问题。在我发现亚贝·华莱译本的那段时期,人人相信写作应文以载道,富有时代意义,以求改善这个世界。现在,十多年之后,舞文弄墨的人(恢复了最高傲的尊严)终于可以再尽情写出他想写的一切了。
因此,现在我觉得可以只为叙述的快感,把阿德索的故事说出来,同时发现这故事的背景时间无比的遥远(此刻理智的苏醒已将在它睡眠之时所产生的所有恶魂都驱逐了),和我们这时代毫不相干,对我们的希望或肯定的观念也毫无影响,更使我感到轻松畅快。
因为这只是一个故事,而不是令人忧烦的琐碎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