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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消褪。我注意到他戴上了一双手套,那很可能是他在处理有毒物时才戴的。他嗅了嗅,却没闻出什么:“我可以对你列举出许多会留下这种痕迹的蔬菜和矿物。有些是致命的,有些却不然。图书装饰员的手指上有时会有些金粉……

    “阿德尔莫是个图书装饰员。”威廉接口说,“我想,由于他的尸体摔得伤痕累累,你大概没想过要检查他的手指。但这两人说不定碰过阿德尔莫生前所有的某件东西。”

    “我真的不知道。”塞维里努斯说,“两个死人,手指都发黑。你由此推测出什么呢?”

    “一无所有。这两件案例必然顺应同一条规则。例如,一件存在的物体,谁摸了它就会弄黑手指……”

    我抢着完成他的推论:“……维南蒂乌斯和贝伦加的手指都发黑,因此他们都摸过这件物体?”

    “很好,阿德索,”威廉说,“只可惜你的推论并不成立,因为在这个推论中,中项并非概括性的。那是我们的主要前提并未选好的迹象。我不该说所有摸过那件物体的人都会弄黑手指,因为可能有人没摸过那东西,但手指却是黑的。我应该说所有而且只有那些有黑色手指的人,必然摸过一件既定的物体,维南蒂乌斯和贝伦加等人。由此我们对第一个论点就会得到极佳的第三论式。”

    我高兴地说:“那我们就有答案了。”

    “ 啊,阿德索,你太相信理论了!我们所有的,只不过是个问题而已。那就是,我们提出维南蒂乌斯和贝伦加摸过同一件东西的假设,而这个假设无疑是很合理的。然而我们虽已认定有个物体存在,造成这个结果(这仍有待确证),我们仍然不知道它是什么,他们又是在哪里找到它的,以及他们何以要触摸它。而且,你别忘了,我们甚至不知道是不是他们所摸过的这件物体造成他们死亡的。想象有个疯子想杀掉所有摸过金粉的人吧,我们能说杀人的就是金粉吗?”

    我很困惑。我一直都相信逻辑是一种通行全球的武器,现在我才明白它的有效性还得看它所适用的方式。甚且,自从我和我的导师在一起之后,我愈来愈认清逻辑在你已提出它而又撇下它的情况下,格外地有效。

    塞维里努斯可不是什么逻辑学家,他以自己的经验为基础而思索着。

    “毒药领域正如自然界的奥秘一般纷繁。”他指着整齐放置在靠墙架子上的瓶瓶罐罐,说道,“我先前就说过了,这些药草中有许多只要用量或调配不当,就会成为致命的毒药。那边,颠茄、毒胡萝卜,它们可以造成昏倦,兴奋,或两种作用都有。只要谨慎服用,它们都是良药,但服用过量就会造成死亡。”

    “不过这些物质都不会使手指留下什么印记吧?”

    “我相信都不会的。有些物质只有摄取之后才会造成危险,然而也有些却是敷在皮肤上才会起作用。一个拔起黎芦的人,会因触摸它而呕吐。白藓和薄荷开花时,会使摸到它们的园丁产生麻醉现象,仿佛喝醉酒似的。黑黎芦,光是碰到它,就会引起下痢。有些植物造成心悸亢进,有些使人头痛,还有的会令人变成哑巴。看见有人把毒蛇液涂在狗的大腿内侧,靠近生殖器的地方,不久那条狗便痉挛而死,四肢逐渐僵硬……”

    “你对毒药的所知真是丰富。”威廉的声音好像流露出一丝敬佩。

    塞维里努斯直视他的眼眸好一会儿:“我所知道的都是一个医生,一个药草师,一个学人类健康科学的学生必须知道的。”

    威廉沉思了半晌。然后他请求塞维里努斯打开死者的嘴,看看他的舌头。塞维里努斯的好奇心大增,他拿了一根细长的压舌片,遵照威廉的话撬开尸体的嘴,他惊异地喊了一句:“舌头是黑色的!”

    “那么,”威廉低声说道,“他用手指握住某件东西,并将它吞下……这就消除了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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