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记之三 1
个杂志社的人,看样子不久前约请了掘木画什么插图,这一次是来取稿的。
“因为很急,所以……”
“已经画好了。而且是早就画好了的。这里就是。请过过目吧。”
这时送来了一封电报。
掘木看了看电报。只见他那本来兴高采烈的面孔一下子变得有些阴森可怖起来了。
“喂,你说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原来是“比目鱼”发来的电报。
“总之,请你赶快回去。要是我能送你回去那固然好,可我眼下实在没那工夫。瞧你,从家里逃跑出来,还一副大摇大摆的模样。”
“您住哪儿?”
“大久保。”我不由得脱口而出道。
“那正好是在敝公司的附近。”
那女人出生在甲州,今年二十八岁。带着一个年满五岁的女儿住在高园寺的公寓里。据说她丈夫已去世快三年了。
“您看起来像是吃了很多苦头才长大成人的呐。看得出您很机敏,够可怜的。”
从此我第一次过上了男妾似的生活。在静子(就是那个女记者)去新宿的杂志社上班时,我就和她那个名叫繁子的五岁女儿一起照看家里。在此之前,当母亲外出时,繁子总是在公寓管理员的房间里玩耍,而现在有了一个“机敏”的叔叔陪着她玩,让她很是高兴。
我在那儿稀里糊涂地呆了一周左右。透过公寓的窗户,能看见一只风筝绊在了不远的电线上。裹胁着尘土的春风把风筝吹得个七零八落,但它却牢牢地缠在电线上不肯离去,就像是在点头首肯似的。每当见此情景,我就忍不住苦笑起来,面红耳赤,甚至被恶梦所魇住。
“我想要点钱。”
“……要多少?”
“要很多……俗话说‘钱一用完,缘分就断’,可真是一点儿也不假啊。“
“你真傻。那不过是一句从前的老话而已……”
“是吗?不过你是不会明白的。照这样下去,没准我会逃走的。”
“到底是谁更没有钱呢?到底是谁要逃走呢?你真是奇怪呐。”
“我要自己挣钱,用挣来的钱买酒,不,是买烟。就说画画吧,我也自认为比掘木画得好呐。”
这种时候,我的脑子里会情不自禁地浮现出自己中学时代所画的那几张自画像,就是被竹一说成是“妖怪的画像”的那些自画像。那是一些丢失了的杰作。尽管它们在三番五次的迁徙中丢失了,但我总觉得,唯有它们才称得上优秀的画作。那以后我也尝试过画各种各样的画,但都远远及不上那记忆中的杰作,以致于我总是被一种失落感所折磨着,恍若整个胸膛都变成了一个空洞。
一杯喝剩了的苦艾酒。
我就这样暗暗地描述着那永远无法弥合的失落感。一提到画,那杯喝剩了的苦艾酒就会在我的面前忽隐忽现。我被一种焦躁感搅得心神不宁。啊,真想把那些画拿给她看看。我要让她相信我的绘画才能!
“哼,怎么样?你竟然还会摆出一本正经的架势开玩笑,真是可爱呀。”
这不是在开玩笑,而是真的!啊,真想把那些画拿给她瞧瞧。我就这样徒劳地想着。突然我改变了主意,断了那个念头,说道:
“漫画,至少画漫画,我自认为比掘木强。”
这句骗人的玩笑话,谁知她倒信以为真了。
“是啊,其实我也蛮佩服你的。你平时给繁子画的那些漫画,让我看了都不禁捧腹大笑。你就试着画画看,怎么样?我也可以向我们社的总编引见你呐。”
她们那家杂志社发行的是一种面向儿童的没有名气的月刊杂志。
“......一看到你,大部分女人都巴不得为你做点什么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