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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我还得找配礼服的衬衣。我情绪很佳,很快准备停当,出去先吃点饭。
这是我将参加的第一次化装舞会。以前,我也曾偶尔去看过几次这种舞会,有时也觉得这种舞会挺好玩,但我只是个看客,并不跳;别的人谈起这种舞会时流露出满腔热情和喜悦,我觉得这种热情未免可笑。而今天,我也觉得化装舞会是一件大事情,我非常紧张地、不无害怕地盼望着它的到来。我无须带女伴前去,所以决定晚一些去,赫尔米娜也是这样建议我的。
“钢盔”酒家是我以前消磨时光的地方,那些失意男子常常整晚整晚地坐在那里,哈哈咕咕地往肚子里灌酒,扮演光棍的角色。最近一段时间,我很少光顾那里,这家酒馆与我现在的生活格调不再相称了。今晚,我却不由自主地来到那里;现在,一种既害怕又高兴、向生活告别的宿命情绪攫住了我,带着这种情绪,我一生的各个历程和生活过的地方再次在我的行动中焕发出痛苦和甜美的光泽,这家被煤烟熏黑的小酒馆也同样闪发出了光彩。不久以前,我还是这里的常客,我还到这里喝过一瓶乡村老酒,这种最简单原始的麻醉剂足够让我回到孤单的床上再度过一个夜晚,再忍受一天生活折磨。后来,我尝试了其他刺激更强烈的麻醉剂,喝过甜蜜的毒品。我微笑着跨进小酒馆,老板娘向我招呼致意,那些沉默的常客也向我点头致意。人们建议我吃烤鸡,烤鸡很快就给我端了上来,农家大杯里斟满了新酿的阿尔萨斯葡萄酒,干净的白色木桌和陈旧的黄色护墙板和善地看着我。我边吃边喝,行动中涌上一种颓丧和辞别时的感觉,这是甜滋滋的,但又使人有心痛的热切之感。我感到我前半生中的所有经历过的重要场所和种种事情都互相交织在一起,一从未解开过,现在条件逐渐成熟,就要解开了。“现代”人把这种感觉称为多愁善感;他不再爱物了,连最神圣的东西,他不久可望换成更好牌子的汽车,也不爱了。那种现代人机敏果断、能干、健康、冷静、刚强,是出类拔萃的典型,在下一次战争,他将会非常出色地经受考验。对于这种人我却不以为然。我既不是现代人,也不是老派人,我已经从时代中游离出来,苟且偷生,奄奄一息,只求一死,我不反对伤感情绪,我在烧毁殆尽的心中还能感到类似感情的东西,觉得很高兴很感激。就这样,我沉浸在对老酒馆的回忆中,沉浸在对粗笨的旧椅子的眷恋中,我尽情享受烟酒的香气,享受习惯、温暖、故乡似的气氛等等一切我独有的闪光。告别是美妙的,使人感到柔和。我喜欢我那木头硬座,喜欢那农家大杯,喜欢阿尔萨斯酒凉爽的果汁味,我熟悉这房间里的每件东西,喜欢那些失意的、梦幻般蹲着喝酒的人的脸,很长一段时间我是他们的难兄难弟。我在这里感觉到的是小市民的伤感情调,这种情调掺和着儿童时代酒馆的一丝旧式的浪漫香味,在我的儿童时代,饭馆、烟酒还是些陌生而美妙的禁品。然而并没有什么荒原狼一跃而起、张牙舞爪,要把我的伤感情调撕成碎片。享受着往事的温暖,在某颗已经陨落的星星的微弱光亮的照耀下,我平静地坐在那里。
一位卖炒栗子的小贩走进酒馆,我买了一包栗子。又来了一位卖花老妇,我向她买了几支石竹花送给老板娘。我正想付钱,习惯地往上衣口袋里掏钱,但却找不到钱包了,这才注意到我穿着礼服。啊,化装舞会!赫尔米娜!
不过时间还早,我拿不定主意,现在是否就到格罗布斯大厅去。像最近一段时间每次去参加这一类娱乐活动时一样,现在我也感到身上有什么阻力,内心感到胆怯,厌恶进入拥挤嘈杂的大厅,像小学生那样害怕那陌生的气氛,害怕花花公子的世界,害怕跳舞。
我来到大街上闲逛,经过一家电影院,看见霓虹灯光和彩色的巨幅招贴画在闪亮。我向前继续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走进电影院。这里,我可以在黑暗中舒舒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