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社会义的计算(三)竞争的“解决办法” -8
着他认为计划权威是无所不知的,这并不十分明确。如果这里的“社会主义管理者”包括所有单位的管理者和中央组织机构,这段话的意思当然很容易接受。不过这井没有解决所提出的问题。但是如果这里是企图表达计划权威在制订计划时对所有的信息情报都可以有效地收集和利用的这一思想的话,那么这不过是用未经证明的假设进行辩论而已,并且这建立在“写作错误”的基础之上。
在新的投资方向这一重要问题以及其他一切与此相关的问题上,这两部著作都实在没有提供什么新的资料。这个问题五年前就存在,在此我只需重复一下我那时所说的一段话:“在单一控制的情况下,拨给个别企业家多少资本的决策以及与此相关的个别企业规模大小的决策,实质上都是有关资源最合理配置的问题。座落在一个地区的工厂应该扩大而在另外地区的工厂不宜扩大之类的决策将取决于中央权威。这样,对计划权威来说,这和其实际管理企业差不多。企业家完全有可能被给予某种确定的合同,被委派经营工厂,不过所有的新投资都必须进行集中控制。这种资源配置上的分离很明显使企业家和中央权威都不可能真正处在制定计划的位置上,也就不可能评定失误的责任。要是认为在没有明确究竟谁应对决策失误负责的情况下,能创造出完全竞争的条件,那纯粹是幻想。在真正对决策负责的不是企业家而是审批其决策报告的政府官员时,这充其量只是一个半竞争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结果所有的难题都产生于自由主动精神和常常与官僚主义联在一起的责任评价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