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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草莽英雄打江山:踩着白骨也要上
倒戈,以保驾勤王的名义,率精兵三下五除二便打跑并在后来干掉了倪文俊,将他手下的力量全部收编到了自己手上。陈友谅就此成为天完国皇帝之下的第一重臣,不但握有重权,而且握有重兵。

    陈友谅虽然有保驾之功,但名义上相当冠冕堂皇,显然有悖于江湖道义。于是,后来便有一种说法广为流传:

    倪文俊召陈友谅在丞相府密议时,他的一个爱妾曾经出来招呼茶点。据说,当时已经三十多岁的陈友谅向来不近女色,因此颇受部下拥戴。谁知,见到这位女子后,陈友谅惊为天人,一时间目眩神迷而不能自己。此后一连数日神魂颠倒,不思茶饭。因此,才有了反戈一击之举。于是,兵变平息后,陈友谅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抢在前往丞相府抄家的兵丁之前,快马加鞭地赶到丞相府,将这位女子抢到了自己府上。后来,陈友谅在鄱阳湖与朱元璋决战,兵败身死时,他的臣僚部下逃跑的逃跑,倒戈的倒戈,只有这一位女子为他自杀殉情。

    这段传奇是否真实,对历史研究者而言或许重要,对陈友谅来说却是一点都不重要,原因是此人号称“素怀大志”。我们知道,中国历史上许多此类素怀大志的人士,一般都会把别人的脑袋看得很轻。不管他们嘴上怎么说,但在内心深处,“宁愿我负天下人,莫让天下人负我”则是他们永远最真实的信条。因此,这种人大多都很有点“笑骂由人,我自为之”的气概。他们行起事来,一般只看自己需要与否,并不在乎割下任何妨碍了他们利益的人们的脑袋。这种人在江湖上大多声名狼藉,很难存身,却常常可以在政治上出人头地。这可能是“行大事者不拘小节”、“无毒不丈夫”之类成语在中国官场与名利场上特别多的原因之一。

    我们无法证明陈友谅不属于此类人士。

    在这一点上,陈友谅与张士诚虽然大不相同,但一时间,似乎也是很成气候。

    公元1359年,即元至正十九年九月,陈友谅在干掉倪文俊两年之后,再一次同室操戈,杀掉了天完红巾军最孚众望的重要将领赵普胜。

    又过了八个月,公元1360年,即元至正二十年闰五月,他以向皇帝汇报军情的名义,安排一个卫士用铁锤击碎了徐寿辉的脑袋。

    由此,陈友谅自立为帝,改国号为大汉,改年号为大义元年,以江州也就是今天的江西九江为都城。当年,陈友谅四十岁。

    认真说起来,徐寿辉不是一个富有才略的人。

    我们知道,红巾军是以白莲教、弥勒教、明教等等为基础杂糅混合发展起来的,主要以明王出世弥勒降生为号召。按照他们的教义,明王出世、弥勒下凡后,世间就会人人有衣穿、有饭吃、有田种,众生平等,天下太平。当时,相信这一说辞的民众相当多。他们起事时,如徐寿辉一系的红巾军,就在后背上大书一“佛”字,他们被告知这样就可以刀枪不入,无往而不胜。假如不幸被杀死,则是因为自己心不诚的缘故。中国历史上,此类梦呓性迷狂相当常见。在现象上看,此种情形的出现,常常与人民生活在某些方面变得艰难、无助、超出了他们理解与承受范围呈正相关的关系。就是说,二者之间是同比例消长的。

    据说,徐寿辉之所以能够成为他们的领袖,并不是因为他具有才干和威信,而是因为长得魁伟不凡,威风凛凛,很有点儿天神也就是明王或弥勒下凡的味道,于是便被推举为领袖,并受到众人的爱戴。那个怪怪的国名——天完国,可能也是出自该混合宗教教义,大约有“天赐完美之国”的含义。

    一个原本不入流的角色,就这样成了叱咤风云的天完国皇帝。

    然而,这位天完国皇帝手下的几位大将却相当厉害,赵普胜就是其中之一。赵普胜,江湖人称“双刀赵”,假如用或者《水浒》上的说法形容,大概可以说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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