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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岭上的猎户,各苗乡的强悍苗人,却因了他们的勇敢、真实以及男性的刚强,常常容易发生争斗。横亘边境一带大岭上的猎户,性格尤其不同平常,一个男子生下来就似乎只有两件事情可作,一是去深山中打猎,二是来场集上打架。当打猎时节,这些人带了火枪、地网、长矛子、解首刀、绳索、竹弩以及分量适当的药物同饮食,离了家中向更深的山里走去,一去就十天八天,若打得了虎豹,同时也死去同伴时,就把死去的同伴掘坑埋好,却扛了死虎死豹还家。另一时,这些人又下了大岭来到这五日一集的场上,把所得到的兽皮同大蛇皮卖给那些由城里赶来收买山货的商人。仍然也是叫嚷同无数的发誓,才可以把交易说好。交易作成以后,得到了钱,于是这些人,一同跑到可以喝一杯的地方去,各据了桌子的一角,尽量把酒喝够了,再到一个在场头和驻军保护下设立的赌博摊上去,很迈豪也极公正的同人来开始赌博。再后一时,这些豪杰的钱,照例就从自己的荷包里,转移到那些穿了风浆硬朗衣服,把钱紧紧的捏着,行为十分谨慎的乡下人手上去了。等到把钱输光以后,一切事都似乎业已作过,凭了一点点酒兴,一点点由于赌博而来的愤怒,使每一个人皆在心上有一个小小火把,无论触着什么皆可燃烧。猎户既多数是那么情形,单身工人中不乏身强力大嗜酒心躁的分子,苗人中则多有部落的世仇,因此在矿山场坪外,牛场与杂牲畜交易场后面,便不得不转为这些人预备下一片空地,这空地上,每一场也照例要发生一两次流血战争了。
这战争在此是极合理的,同时又实在极公正的。猎户的刀无时不随身带上,工人多有锤子同铁凿,苗人每一只裹腿上常常就插有一把小匕首。有时这流血的事为两种生活不同的人,为了求得其平,各人放下自己的东西,还可以借用酒馆中特为备妥分量相等的武器,或是两把刀,或是两条扁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