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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走尽了,若再过去,便应向堡后森林走去了。城市中人担心在那些大树下面遇着大蛇,因此请求他的朋友向原来的路走回。他们在栗林前听到平田内有芦管奏曲的声音,两人缓缓的向那个声音所在处走去,到近身时在月光下就看到一个穿了白色衣裤的农庄汉子,翻天仰卧在一个草积上,极高兴的吹他那个由两枝芦竹做成的管,两人不欲惊动这个快乐的人,不欲扫他的兴,就无声无息,站到月光下,听了许久。

    月光中露水润湿了一切,那个芦管声音,到半夜后,在月下似乎为露水所湿,向四方飞散而去,也微微沉重一点。

    十、神之再现

    那个城里来的客人,拥着有干草香味的薄棉被,躺在细麻布帐子里,思索自己当前的地位,觉得来到这个古怪地方,真是一种奇遇。人的生活与观念,一切和大都市不同,又恰恰如此更接近自然。一切是诗,一切如画,一切鲜明凸出,然而看来又如何绝顶荒谬!是真有个神造就这一切,还是这里一群人造就了一个神?本身所在既不是天堂,也不象地狱,倒是一个类乎抽象的境界。我们和某种音乐对面时,常常如同从抽象感到实体的存在,综合兴奋,悦乐,和一点轻微忧郁作成张无形的摇椅,情感或灵魂,就俨然在这张无形椅子上摇荡。目前却从现实中转入迷离。一切不是梦,唯其如此,所得正是与梦无异的迷离。

    感官崭新的经验,仿佛正在启发他,教育他。他漫无头绪这样那样的想:……是谁派定的事?倘若我当真来到这个古怪地方,爱上了一个女孩子,我是留在这里享受荒唐的热情,听这个神之子支配一生,还是把她带走,带她到那个被财富,权势,和都市中的礼貌,道德,成衣人,理发匠,所扭曲的人间去,虐待这半原始的生物肉体与灵魂?

    他不由得不笑将起来,因为这种想象散步所走的路似乎远了一点,不能不稍稍回头。一线阳光映在木条子窗格上。远处有人打水摇辘轳,声音伊伊呀呀,犹如一个歌者在那里独唱,又似乎一个妇人在那里唤人。窗前大竹子叶梢上正滴着湿露。他注意转移到这些耳目所及的事实上来了。明白时候不早,他应当起床了。

    他打量再去矿山看看,单独去那里和几个厂家谈谈,询问一下事变以前矿区的情形。他想“下地”也不拒绝“上天”。因为他估计栗林中和他谈话那个女孩子应当住在矿区附近,倘若无意中再和那女孩子碰头,他愿意再多知道一点点那女人的身世。这憧憬与其说是恋爱,不如说是好奇。一个科学家的性格是在发掘和发现,从发掘到发现过程中就包含了价值的意义。他好象原谅了他自己,认为这种对于一个生物的灵魂发掘,原是一点无邪的私心。

    起床后有个脸庞红红的青年小伙子给他提了一桶温水,侍候他洗脸。到后又把早饭拿来,请他用饭。不见主人。问问那小伙子,才知道天毛毛亮时已出发,过长岭办事去了,过午方能回来。城里来客见那侍候他的小伙子,为人乐观而欢喜说话,就和那小伙子谈天。问他乡下什么是顶有趣的东西,他会些什么玩意儿。小伙子只是笑。到不能不开口时,却说他会唱点歌逗引女子,也会装套捕捉山猫和放臭屁的黄鼬鼠。

    他进过两次城,还在城中看过一次戏,演的是武松打虎。又说二三月里乡下也有戏,有时从远处请人来唱,有时本地人自己扮演,矿上卖荞麦面的老板扮秦琼,寨子里一个农户扮尉迟恭,他伏在地下扮秦琼卖马时那匹黄骠马。十冬腊月还愿时也有戏,巫师起腔大家和声,常常整晚整夜唱,到天亮前才休息。且杀猪宰羊,把羊肉放在露天大锅里白煮,末了大家就割肉蘸盐水下酒,把肉吃光,把羊头羊尾送给巫师。

    ……

    城市里的来客很满意这个新伙伴,问他可不可以陪过矿场去走走。小伙子说总爷原是要他陪客人的。

    两人过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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