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比琼瑶小说高明在哪里?
说,是因为我们看到,曹雪芹的幽默感很不发达,写哭尚可,一写笑,就有些可笑,最著名的刘姥姥游大观园,实在是幼稚的文笔。里的长篇,如那首《芙蓉女儿诔》,想必更是曹氏精心结构的得意之笔,还借林黛玉之口,着实夸了几句,可那文章,想恭维两句也难。如果由他来写到林黛玉的死,宝玉还不知道要做出多少长长的诗文来,读者也会加倍地受折磨,想到这一点,我又觉得他没能把写完,对读者来说,未必全是遗憾。
很多人赞叹的“思想性”,这是很可笑的话。如果读者自己从书里看出各种思想来,那是读者自己的功夫,如同王阳明格竹子,却与竹子无关也。曹雪芹自己的见识,在书中是一有机会就发表的,知道一点历史的人,应该知道那不过是些老生常谈,没一种特别的。曹的两大见识,一是世事无常,二是“女儿是水做的骨肉”,都是文人的口头禅,把来酸化了一下而已。不过,能把这两点讲得生动,是他胜于琼瑶处。琼瑶的见识,是香港各种文社的平均程度,我愿意认为曹雪芹在这方面比她高明一些。
比琼瑶的小说厚,也算一项高明。听说苏州的匠人,有把刻在玉片上,要用显微镜才能读,而琼瑶的每本小说,如果用一号字来印,也一定等身。抛开这种情况不算,我们看到的版本,琼瑶的小说,多是三两百页。写得厚能算高明,是因为的一大优点是从容,从容挽救了,如果曹雪芹急着要阐明自己的两大见解,或把诗文塞完,就食尽鸟投林,那么,可能还不如琼瑶好看呢。
奇怪的是,这样一本哼哼唧唧,家长里短的小说,何以能风靡中国二百五十年?我觉得,这个问题,和琼瑶小说何以流行,答案差不多。以曹雪芹的趣味,活在今天,也一定是要写琼瑶那种小说的,但他的才能比琼瑶高得太多,所以会更流行,坐小汽车的林黛玉,将更受中学生的爱戴,电视台里放的,也将是他的小说的改编本,而没琼瑶什么事了。而在过去,中国的读书人,对叙事文学的欣赏,远低于他们在其它方面的趣味,不如此,一部就不会有今天的地位,“红学”也不会有的。
最后还是说到了“红学”。我以前曾四处散布对红学的不敬之词,现在想来,是不对的。因为这种学问,和许多别种一样,只要在自己的疆域内,就像游戏一样,外人无容置喙。我从前的一位同事,为了曹雪芹的原籍是辽阳还是丰润,同人相争,一个脑袋打得两个那么大。我那时经常微讽他,现在想来,也是不对的,因为他年纪比我长许多。总之,我要收回原来对红学不恭敬的态度,以后,再听到别人说里面有全部宇宙人生,秦可卿其实并没死之类的话,我宁可哭,也不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