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换工作 我的亮相让众人注目!
他讲给我听一件事,蒙巴那斯有一个小模特,我也有点认识。这个女人把小模特留在她家住,还送给她一双鞋子。那个小姑娘不愿意让她摸,她就告她偷鞋子,那个可怜的小姑娘被抓了起来,关在圣拉萨尔监狱,就因为她没有住处,脚上又穿着那双鞋子。
我被警察局长叫去,他以为可以让我承认我没干过的事。他说,像我这个年纪的人,很软弱,又喜欢漂亮东西,爱俏,因为买不起自己喜欢的东西,于是就去拿别人的,想着有一天可以还给人家……等等。
我回答他道:
“警察局长,我不是小偷。我有工作;我也没有流落街头,有人借地方给我睡觉;而且我还是处女,我也不喜欢女人。这个女人在报复我,就因为我不愿意和她上床!”
厂长让我带一个字条给警察局长,字条上说,他很信赖我,还把他知道的那个女人的事说了一遍。
于是,警察局长对我说:“唔,行了小家伙,你可以走了,接下来的事,我会处理。”
在这之后,我再没有听到有人提起这件事。
我几乎感到幸福!我有饭吃,有地方睡觉。不幸的是,这一切没有持续很久。
对我来说,这个工作实在太辛苦了。一天早晨醒来时,我发现自己病了,四肢就像是断了一样。我去了医院,医生嘱咐我……多吃带血的肉,什么事也别干,休息!
他们真能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