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志愿军维护停战协定的斗争
的交代。
美方还破坏朝中方面的解释工作,强迫扣留了朝中被俘人员2.19万余名。根据停战协议的规定,对交由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看管的不直接遣返被俘人员的解释工作,本应从1953年9月25日开始,但由于美方拖延修建解释设备,致使朝中方面的解释工作推迟到10月15日才开始。解释工作开始后,美方又指使早已混杂在朝中被俘人员中的特务分子进行破坏和捣乱,用暴力阻挠战俘出营场听取解释,甚至还冒充“战俘代表”,对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和印度看管的部队进行威胁,阻挠他们行使其合法职权。因此,朝中方面的解释工作从一开始就无法正常进行,实际只进行了10天,每天不足8小时,有机会听到解释的朝中被俘人员还不到总数的七分之一。尽管如此,中朝方面被俘人员仍有629名(志愿军441人、人民军188人)冒着生命危险要求遣返而回到了我方。朝中方面曾提出补足90天的解释时间的合理要求,竟遭到美方的无理拒绝。然而,美方阻挠朝中方面进行解释的根本企图是强行扣留朝中被俘人员。于是,在1954年1月20日和21日,在全副武装的美军士兵和战俘营特务的押解和胁迫下,非法接收了中立国遣返委员看管的2.19万余名朝中被俘人员,并非法宣布改变他们的战俘身份,把他们强迫送交南朝鲜当局和台湾国民党当局。对此,朝中方面在军事停战委员会上曾提出了强烈抗议。
另外,美方清楚地知道,朝中方面移交给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美方359名不直接遣返的战俘所作出拒绝遣返的决定,完全是出于自愿的,所以美方很长时间不去对这些战俘作解释工作。后来只进行了几天的解释,没有什么结果(改变决定要求遣返的仅几个人)。这样,1954年1月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将这些美方战俘移交给中国和朝鲜的红十字会,由红十字会协助他们安居于中国和朝鲜。美方为掩盖其强迫扣留大批朝中被俘人员的罪行,却反诬我方扣留战俘,并要求中立国遣返委员会派机动小组到朝中方面某些部队进行调查。朝中方面对此予以驳斥和拒绝。
朝鲜战争虽然停了下来,朝鲜问题却并没有解决。停战协定第4条第60款规定:“为保证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双方军事司令官兹向双方有关各国政府建议在停战协定签字并生效后的三个月内,分派代表召开双方高一级的政治会议,协商从朝鲜撤退一切外国军队及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等问题。”这是至关重要的。但是,美国在停战协定签字后的第12天(8月8日),即同南朝鲜签订了《美韩共同防御条约》,使美国军队取得了无限期驻留南朝鲜的“权利”。他们还在同一天发表了联合声明,公开扬言如果在政治会议开了90天之后,把朝鲜“统一”在李承晚的统治下的目标无法达到的话,“我们就共同退出会议”。这就为和平解决朝鲜问题设置了一个重大的障碍。为使政治会议能在合理的基础上与和谐的气氛中召开,保证会议有成功的可能,中国外交部长周恩来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外务相南日,于1953年8月24日和25日先后分别发表声明,一致主张政治会议应采取圆桌会议的形式,即朝鲜停战双方在其他有关国家参加之下共同协商的形式,而不采取朝鲜停战双方单独谈判的形式。但会议的任何决议,必须得到朝鲜停战双方的一致同意才能成立。中朝两国政府又于10月先后就有关召开政治会议的问题作过多次声明和建议。从10月26日起,朝中两国政府代表和美国政府代表在板门店举行关于政治会议问题的双方会谈。会谈开始,美方就在参加政治会议成员问题上制造障碍,反对中立国家参加。后来美方勉强同意中立国家参加会议,但又设置种种障碍。朝中两国代表建议邀请苏联、印度、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缅甸5个中立国参加,美方反对。在讨论政治会议的地点时,朝中代表建议在板门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