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志愿军维护停战协定的斗争
巨济岛受到美方催泪性毒气的袭击。13日,朝中红十字会代表在临津江桥向朝中被俘人员表示慰问时,美国兵用枪撞击中国红十字会代表潘芳的胸部,蛮横地阻止对朝中被俘人员的慰问。
对上述事件,朝中方面于8月20日在军事停战委员会上提出,21日决定邀请中立国监察委员会派小组进行调查。经联合红十字会小组协调组调查结果,情况完全属实。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和联合红十字会均向美方提出了严重抗议。
更严重的是,美方破坏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工作,非法运进大批作战物资。中立国监察委员会于1953年8月1日成立,参加委员会的有:捷克斯洛伐克、波兰、瑞典、瑞士的4位将军。该委员会的任务是:监督交战双方实施停战协定。它是和军事停战委员会平行的独立机构,可以自行作出判断,向军事停战委员会提出建议,但它无权直接处理有关实施停战协定的事宜。8月10日,由中立国监察委员会4国成员又组成10个监察小组。这些小组前往停战双方后方特定口岸,常驻那里进行轮换和替换的视察。
停战初期,美方对南方口岸的管理紊乱,漏洞很多,违反协定事件不断被我方揭露,在政治上陷于被动。美方改善了对南方口岸的管理后,就对视察小组的工作进行阻挠和破坏,甚至对其进行侮辱和威胁。停战协定中第13款卯项规定,停战双方不得以增援性的作战武器进入朝鲜,毁坏耗损的作战武器只能在一件对一件的条件下进行替换。但是,美方在初期为了逃避视察小组的监督,采用化整为零的办法,运进大量作战武器的拆散件与零件,以便装配成作战武器。从停战开始到1953年9月30日,视察小组发现美国从朝鲜境外运入了106门迫击炮拆散件。美方在军事停战委员会上,不承认这是破坏协定的行为,还为自己辩解,说什么作战飞机、装甲车辆、武器弹药的零件及拆散件不受该规定的限制。朝中方面对美方的破坏行为和无理狡辩表示坚决反对,并于10月3日发表公报揭露与驳斥了美方上述破坏协定的行为。但美方仍继续破坏停战协定的规定,到1954年2月底,中立国视察小组发现的美方经由朝鲜特定口岸运入的武器拆散件与零件,就可以装配成火箭筒6400具、迫击炮145门、榴弹炮及其他类型的炮465门、机关枪1365挺。到同年4月15日止,为中立国视察小组所发现的美方私自运进南朝鲜的作战飞机达177架之多。朝中方面对美方这些行为,都及时在军事停战委员会的会议上予以揭露和抗议。
1954年1月20日至21日,美方在南朝鲜仁川港借口“战俘移动”,把2.19万朝中被俘人员押走时,强行禁止中立国视察小组进港视察。随后又阻挠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对这一事件进行调查。对此,朝中方面在军事停战委员会上多次对美方提出严厉谴责。
日内瓦会议前后,美方对中立国监察委员由不合作、限制活动发展到危害他们的人身安全,直至要解散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对此,朝中方面则在维护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工作的方针问题上,与美方进行了限制和反限制、破坏和反破坏的斗争。
1954年4月15日,美方在军事停战委员会中的首席委员,无理指责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已丧失了它的作用。7月30日。南朝鲜军宪兵司令元容德发表声明,威胁中立国视察小组“立即撤出”在“联合国军”控制下的南朝鲜,否则要采取“必要措施”。7月31日,李承晚在华盛顿公开表示支持元容德“对中立国监察委员会所采取的行动”,并说:“早就应采取这种行动”了。同一天下午,驻南朝鲜釜山的中立国视察小组人员,遭到枪弹射击。8月1日,又投进驻群山的中立国视察小组的住所3颗手榴弹。他们妄图用恫吓的手段迫使视察小组离开南朝鲜。8月3日,美国国务卿杜勒斯在记者招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