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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传记通于小说
质和情操,以及埋在人们心里对史、左两人的崇敬之情。因此,方苞对人物的刻画和对环境气氛的渲染,都使人觉得合情合理。戴名世则对这些方面把握得不够。

    (二)文学作品,无论反映历史事件,还是现实生活,都离不开写人与事,而怎样写才能给人以真实感,从戴《传》、方《逸事》的写法可以得到启示:琐细的表面现象不等于真实,而与所写有关的入情入理之言与事,则不可有所遗漏。如《管锥编》117页写禽言之“拟声达意”,即出于想象。又如《宋诗选注》范成大《州桥》注:“确确切切的传达了他们(沦陷区人民)藏在心里的真正愿望”,“我们读来觉得入情入理”,这也靠想象和体会。不仅文学作品如此,中国工于记言的史籍也不例外。如《管锥编》166页:“《韩非子?解老》曰:‘人希见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图以想其生也;故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也。’”又如《左传》写骊姬床笫私语,介之推与母亲偕逃前的对话,皆是“生无傍证,死无对证者”,所谓“记言”,皆由史家“悬拟设想”,“揣想生象”,虚拟合情合理的言与事,使其达到“如闻其声,如得其情,生动细贴”

    的效果。所以说文学作品和历史,在写法上有相通之处,就在于摆脱不掉虚构和代言。

    (三)韩愈为毛笔作传,虽以“传”名,实则是以传记文学的手法写作的一篇警世讽时之寓言故事。韩愈把毛笔人化,以戏谑的文词写出,引人大笑,发人深思,柳宗元认为司马迁的《滑稽列传》“皆取乎有益于世者”,“若壅大川”,“必决而放诸陆”

    (《读韩愈所著毛颖传后题》),李肇亦认为韩愈此文“不下史迁”,“真良史才”

    (《国史补》),白居易也赞韩愈“立词措意,有班马之风”(《韩愈比部郎中史馆修撰制》)。这些评论皆意在说明文学传记、寓言故事与史的写法有相通之处。

    (四)不仅中国有文学作品通史的看法,希腊大史学家修昔底德也称自己书中的记言,并非亲耳所听或他人相告,而是“因人就事”,根据自己的设想揣摩,代为立言。

    因此,这里指出史家与作家不能自欺欺人,自己应当首先明白这一点。《管锥编》对此有精辟的论述,录于此作为补充。钱先生说:“史家追叙真人实事,每须遥体人情,悬想事势,设身局中,潜心腔内,忖之度之,以揣以摩,庶几入情合理。盖与小说、院本之臆造人物、虚构境地,不尽同而可相通;记言特其一端。”并举例说:“《左传》记言而实乃拟言、代言,谓是后世小说、院本中对话、宾白之椎轮草创,未遽过也。”

    (《左传正义?隐公》)真是切当宏伟的高论。

    (五)由此,联想到《管锥编?全宋文卷三四》的一段话颇有深意:“据此以订史,是为捕风捉影,据史以订此,是为杀风景。”又云:“吾国子书(笔记小说类)所载,每复类是。均姓名虽真,人物非真。有论中膺篇《盗跖》者,于其文既信伪为真,于其事复认假作真,非痴人之闻梦,即黠巫之视鬼。”可惜,《管锥编》出版迟了,早在1975年批儒评法之际,闻知某院校正在新编文学史,其所谓新者之一,便是增加了没有作品的作家盗跖的章节,显然是上了的当。由此可见,钱先生所指出的,对治史治文者均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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