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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国民公会
。”

    ①公元一世纪的罗马哲学家,曾是暴君尼禄的家庭教师,后受到尼禄贬谪,自杀而死。

    马拉微微一笑:

    “夏博,这里没有尼禄。”

    “这里有你。”一个粗嗓子说。

    这是丹东,他正经过这里去他的座位。

    马拉没有回头。

    他在蒙托和夏博两张脸中间俯下头说:

    “听我说,我来是为了一件重要的事。我们三个人中间,必须有一个人今天在国民公会上提出一项议案。”

    “我不干。”蒙托说,“他们不听我的,我是候爵。”

    “我呢,他们也不会听的,我是嘉布遣会修士。”夏博说。

    “至于我,他们也不会听的,我是马拉。”

    一阵沉默。

    马拉满腹心事,不愿回答询问,但是蒙托还是大胆地提出了问题:

    “马拉,你想要什么法令?”

    “任何军事领袖,一旦放跑了反叛分子俘虏,一律判死刑。”

    夏博插嘴说:

    “这项法令已经有了,是在四月底通过的。”

    “那就是说,有等于没有。”马拉说,“在整个旺代地区,哪里都有人放跑俘虏,而且我们也没惩罚他们的避难所。”

    “马拉,这是因为这项法令失效了。”

    “夏博,那就应该让它重新生效。”

    “当然。”

    “因此应该在国民公会上讲讲。”

    “马拉,大可不必,救国委员会就足够了。”

    “如果救国委员会在旺代的所有市镇张贴这项法令,再挑两三个惩办对象,目的不就达到了吗?”蒙托说。

    “要挑大人物,”夏博说,“挑将军。”

    马拉低声说:“的确,这就够了。”

    “马拉,”夏博又说,“你自己去找救国委员会吧。”

    马拉盯着他,即使对夏博来说,这也不是愉快的事。

    “夏博,”马拉说,“救国委员会是在罗伯斯比尔家,我不去他家。”

    “那我去吧。”蒙托说。

    “好的。”马拉说。

    第二天,救国委员会向各处发出命令,要求在旺代地区的城镇村庄张贴这项法令并严格执行:凡是与土匪及叛乱分子越狱逃跑有牵连者一律处死刑。

    这项法令只是第一步,国民公会后来走得更远。几个月以后,共和二年雾月十一日(一七九三年十一月),由于拉瓦尔城开门接纳旺代逃亡者,国民公会通过法令:任何接纳叛乱分子的城市都将被夷为平地。

    另一方面,欧洲的王公们在布伦瑞克的宣言--它是由流亡贵族授意,由奥尔良公爵的总管兰农侯爵起草的--中声明:手执武器的法国人都将被枪决;如果国王掉一根头发,巴黎将被夷为平地。

    一方是残忍,一方是野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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