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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腥风血雨上海滩
司令部”,由汤恩伯的于儿子石觉任司令。在以后的实际作战中,“淞沪防卫司令部”未有任何作为,这个机构完全是汤恩伯因人设事,为安置石觉而设立的。

    在汤恩伯为“保卫大上海”而费尽心机之时,淞沪警备总司令陈大庆一刻也未曾闲着。

    4月24日,陈大庆命令国民党第三五三师师长欧孝全统一指挥第三五三师和宪兵第九团、吴淞要塞守备总队、交通警察第二总队、保安警察第一、二总队、装甲兵第四营,担任上海市中心区之警备,并限令在4月25日午后6时前控制各学校、工厂、仓库、公共事业、木城、桥梁码头,占领市区内各要点,坚固建筑物制高点,并严加守备。

    同一日,陈大庆命令下属在上海市大街小巷,贴满上海市“紧急治安”条例:

    “一、造谣惑众者处死刑。

    “二、集中暴动者处死刑。

    “三、怠工罢工者处死刑。

    “四、鼓动学潮者处死刑。

    “五、盗窃抢劫者处死刑。

    “六、扰乱金融者处死刑。

    “七、破坏社会秩序者处死刑。

    “八、无命令而破坏物资者处死刑。”

    4 月27日,陈大庆又签署第720号代电,要求上海市政府于三日内对各社团再进行一次总清查,就平日所得侦察记录务期肃清内部,以测安全;同时签署淞沪警备司令部布告:

    “(一)自本月27日起禁止郊区人民迁往市区。

    “(二)无上海市身份证者禁止入城。

    “(三)迁出城外不受限制。

    “(四)任何人私藏武器,一经查出就地枪决。”

    5月2月,淞沪警备司令部命令:交通警察总局局长马志超为上海市区守备兵团指挥官,指挥交警第一旅(含交警第五、六、十八等3 个总队)及交第二、十五总队于5月1日前接防完毕;这与加强大队与正从宁波开来的交第八、九、十二总队和上海市区宪警及“民兵武装”担任社会秩序的维持、要点要线的控制以及镇压市区可能出现的“暴动”和骚乱。

    其中一个大队开赴闵行,以确保该处渡口,控制所有渡船。

    上海市区守备兵团副指挥官为毛森。在毛森的直接指挥下,上海市警察总局制订了应变计划并完成了部署。

    保安警察第一、二总队奉命于4月26日下午6时前分别担任本城区内重要公用事业及仓库的监护。

    第一总队所部署的沪南区——邑庙、蓬莱、嵩山、卢家湾、常熟、徐家汇等六分局辖区的各地区队都已经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战斗体,截止26日下午6时,已经占领老西门华商电气公司办事处、方九霞银楼、生活医院等建筑物;占领中华路、黄家码头附近的建筑物;并在防守区域内建立多个防御据点——茂名南路长乐路18层楼、震旦大学制高点、宛平路衡山路比伽利公寓制高点、衡山路高安路华盛顿公寓制高点,上述建筑物被占领后,建筑物四周道路皆己堵塞,并配备简单的工事。

    第二总队部署在沪东区,该区的公用事业、工厂仓库甚多,最重要的是中纺公司,其次还有美商电力厂、英商自来水厂、煤气厂、电车厂、交通公司等。

    沪东区的守备分为四大据点,并掌握有力之机动部队,控制要道、桥梁及黄埔江面,在各防御工事处备有铁丝网、拒马、沙囊活动碉堡。在火力配备上,对交叉要道均构成可以斜射、侧射、消灭死角的配置。

    第一据点——以榆林路分局建筑为中心(包括自来水公司等)构成。

    第二据点——以唐山路附近建筑物为中心构成。

    第三据点——以杨树浦分局、扬树浦电力公司、煤气厂为主构成。

    第四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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