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 智者千虑
还是补文。
这种“补文”,真是“得空便入”,随处生文,串前伏后。一般说书唱戏补叙前面情节,叫“倒插笔”,那指的大段回溯。像雪芹这种零勾碎抹的巧妙补笔,实在是他人望尘莫及的绝活,不经脂砚指出,往往容易忽略,不以为意了。
此书原系我与家兄祜昌合著,而这段出自他手,试看他的考《红》心思之细,也不太低于张女士。我要问的是:我们举的这种叙事笔法之特长,她都能判为早有前文,后本已删的“遗痕”或“漏网之鱼”?
我们举的只限第五回,别回例子也并不罕见。如宝钗追述“上年正月”,湘云来住时的淘气以及假扮宝玉等情形。如贾琏与凤姐谈及香菱时曾说薛大傻子为了要香菱,和姨妈打了多少饥荒……。这类叙事法,难道都是“后加”?再不然,“上文”都必须有一段“未删”之文“证明”此言不是突如其来?如若都是这般“死”笔,正如脂砚常说的:“成何文字?!”
所以,张爱玲的判断,未必条条是真理。
在这种“考证”方法与兴趣上,她分明是受俞平伯、吴世昌的影响,尤其是后者。
推断、假设是可以而常见的,但应力戒自作聪明,以为处处自己的“想当然”就会成为真正的“创作过程”——移前补后,东拆西借,挖窟窿,打补钉——原来是个千疮百孔的“破烂儿”!
天下无事,庸人自扰,确有此感。
她评别人看法“太简单”了,自己也时蹈覆辙。
她把后来平儿补叙因石呆子一案贾雨村作恶、贾琏遭其毒打等情,都判为“后加”。还有,金钏一案,贾环使坏……重要之至的“大承笞挞”重笔要文,却判为原先没有,后来加进去的……她选的例子恕不尽述。
这么一个高明的大作家,如何昧于此理?补叙是戏台上的“暗场”,起不小的作用,避繁避板,打破“开账篇”的笨笔,让人从这儿发生“文外之文”,扩大的想象之“原野”,如画虽尺幅,画外尚有“烟云”无限……。
假若雪芹笨到每一人每一语每事都“开账单”“作索引”,那又不知张女士还迷不迷《红楼》之呢?
然而,她还把这篇“详”题为“是创作,不是自传”。这位大作家大通灵就越来越怪了。
诗曰:
智者有千虑,其失偶一存。
明时笑笑闇,昧时己亦昏。
补遗至妙法,何谓删后之漏网痕?
我敬奇才女,亦不谀其门。
是其是而疑其疑,方是真敬与真尊。
附注:“花王”是原文,作“花主”者是误改,她有考辩,甚是。我早亦如此看法,写了《宝玉的三王号》,见拙著《红楼梦与中华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