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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清源好念芹——纪念曹雪芹逝世二百二十周年
被高先生允许罗列出另外一批女子姓名,她们是:——王嫱、西于、樊素、小蛮、绛仙、文君、红拂这一批,被标目称为“艳的”。尤妙的是当宝玉举完了姓名、正要品评,只说得“都是女中的——”半句话时,便被贾母拦回去了,“够了,不用说了。讲得太多,她哪里记得。”据说,贾母之所以要拦,是“因见巧姐默然”。此妙,妙在三个“当事人”谁也没有“表态”——如此不了了之。在高鹗,这狡猾之至:他知道如不举这一批,读者定会感到宝玉“变了”,太不对头了;要是让宝玉讲下去,那又会与“名教”有妨,和刚才的上文难相协调一致,文章太难作,只好一“溜”了事。幸好,他却留下一个“艳”字,谢天谢地,这使我们略窥其妙旨,高先生的“妇女观”的大要已经清楚——那正是与曹雪芹的原意水火不容、针锋相对的!

    妙玉是雪芹书中抱着悲愤心情而重彩描绘的一个最重要最奇特的女性,她之出家,与“权势不容”有直接关系,包含着深刻的寓意,乃是一个异样高洁(虽然有点矫俗太过)而不肯丝毫妥协的少女,对她的评价、在全书中恐怕应居首位。可是高先生不能允许她高洁,一定要让她被强盗“轻薄”——而其原因不怨歹徒夤夜强污女尼,毛病却出在妙玉自己有“邪火”!这个伪续者的心灵境界是如此地下流与狠毒,他的糟踏妇女的变态心理已经到了龌龊秽臭不可言状的地步,古今中外,也要堪称“独步”的罢?

    晴雯幸而死在前八十回,高鹗是没有办法“改造”她了,然而也不肯轻饶她,也必须让八十回以后的“雪芹残稿(!)”去贬斥她一下,把她否定了才算于意惬然!(胡风同志看出了这个鬼把戏,表示了极大的愤慨,今不重述。)至于黛玉,很多人称颂高鹗的功绩,写了她的“不幸”的“悲剧结局”,可是却没有细想,这也是高鹗借机会给“看官”们“上一课”的一个深心警世之方。那一回的回目,就叫做:林黛玉焚稿断痴情!何为“断痴情”?何以要“断”?你听——

    士隐叹道:“老先生莫怪拙言[岂敢岂敢!]:贵族[犹言您家]之女,俱属从情天葬海而来。太凡古今女子,那淫字固不可犯,只这情字,也是沾染不得的!所以崔莺苏小,无非仙子尘心;宋玉相如,大是文人口孽——但凡情思缠绵,那结局就不可问了!”

    这就是伪续书在第末回特设的一段点睛之要笔。

    所有这一切,都遥遥地——而又死死地与曹雪芹在原著开头所表明的全书大旨正面敌对,彻底翻转。连这一层也看它不清的时候,果真便能从根本上体会曹雪芹的真正伟大到底何在吗?我愿大家都来好好地寻求答案。

    在高、程的续书中,有一条最基本的总方向和一个妙着:即是看清了曹雪芹的辙迹,把坐车子的眼睛蒙上一块布,然后把车辕子掉过头来,偷偷地但是尽一切可能“往回拉”。(《新证·后记》)

    在妇女观问题上,自然更是如此,上文的粗略分疏,已至为清楚了。胡风同志说它是“居心叵测”,一眼窥破其中缘故。

    基于这样的认识,才撰此拙文,来纪念雪芹的二百二十周年祭日,因为纪念他的最好最必要的办法之一,就是把伪续的本质揭示于世人,把本源清了,伪者既尽现其丑,真者才益显其美。

    历史前进了,再也不能回到拿着高鹗的思想意识当作曹雪芹的魂魄精神去歌颂的那种时代了。

    曹雪芹,中华民族所产生的一个最伟大的头脑和心灵,是不会永远让居心伤害他的人的笔墨来涂污的。

    一九八三年九月,癸亥中秋佳节

    ~~~~~~~~~

    [注一]参阅胡风《石头记交响曲》(《红楼梦学刊》1982.4.)

    [注二]此次讲话国内未见发表过,但香港已有引及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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