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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教仁:锋芒毕露杀身祸
总统不善,则无术更迭之。如欲更之,必动摇国本。”

    在筹组南京临时政府时,孙中山主张实行总统制,不设总理。宋教仁主张实行责任内阁制,应设总理。一些拥护孙中山的同盟会干部认为宋教仁主张内阁制,是因为他有当总理的野心。宋教仁并不在意,继续为民国官制建设殚思竭虑。原来的《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了只设大总统,不设副总统,中央政府只设五部。宋教仁提议增设副总统,行政各部则不加限制。在宋教仁的倡导下,各省代表会议选举黎元洪为副总统,决议政府设9部。孙中山提议宋教仁出任内务总长,因国多数代表反对,他只能屈就法制局局长。

    政治上的挫折并没有使宋教仁气馁。在很短的时间内,他就拟订出《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中央行政各部及其权限》、《各部官制通则》等法规,使政府部门设官分职有章可循。蔡元培说:“民国官制,先生所创定也。”也有人说:“在民国法制建设方面,宋教仁建树多,堪称中国的杰弗逊。”

    防止专制制度复辟,将民主共和国的观念铸入国家根本大法,是宋教仁最为关注的问题。他主持拟订的《中华民国临时组织法草案》赋予民选的立法机构参议院以广泛的权力,以体现“主权在民”的原则。草案坚持内阁制,规定“内阁执行法律,处理政务,发布命令”,“内阁员于临时大总统公布法律及有关政务之教令时,须亲自署名。”组织法草案详细规定了人民的权利与义务。

    1912年2月初,临时参议院毫不留情地拒绝了宋教仁的组织法草案。但是,当南北议和告成,孙中山即将让位于袁世凯时,临时参议院又匆匆忙忙起草并公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限制袁氏专权。其实就是抛弃总统制,采取责任内阁制。这虽然是对宋教仁的宪政思想的肯定,但最高立法机关因人更法,轻率改变国家行政体制,并将其写进具有宪法效力的临时约法,毕竟是民国立法史上的败笔。

    南京临时政府结束后,孙中山去职下野,热衷于铁路建设。黄兴等革命元老消极彷徨。只有宋教仁还以饱满的热情站在政治斗争的第一线,希望通过建立责任内阁维护共和制度。宋教仁于4月27日就任唐绍仪内阁的农林总长,立即开始实施他的政党政治理想。他让仇鳌等人创办《亚东新报》,以利用宣传来监督政府,指导国民,并以“桃源渔父”的笔名,在报纸上发表长篇论文。

    可一心想要复辟的袁世凯一上台,就不断破坏责任内阁制。他不经国务总理的部署便自行发布政令,不断破坏《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准则。唐绍仪愤而辞职以示抗议。7月上旬宋教仁也因为不满袁世凯的行为辞去农林总长职务。内阁总理一职落入袁世凯的特务头子赵秉钧手中,责任内阁名存实亡。

    7月21日,同盟会本部召开夏季大会,宋教仁当选为总务部主任干事,成为同盟会实际上的主持人。他加快了组织大党的步伐。8月25日,以同盟会为核心、联合国民公党、国民共进会、共和实进派等党派,组成中国国民党,召开成立大会。孙中山选为理事长,宋教仁以仅次于孙中山和黄兴的票数当选为理事,被孙中山委任为代理理事长。此时,孙、黄的兴趣和主要精力放在实务建设上,主持北京国民党本部的就是宋教仁。

    年底,国会议员选举拉开序幕。1913年3月,国民党获压倒多数席位。宋教仁作为国民党代理理事长,自然成了责任内阁的组阁人。

    宋教仁是资产阶级政治家,他憎恶封建君主专制,在中国长期不懈地推行西方资产阶级民主宪政。为尽快实现民主宪政的理想,宋教仁亲临长江各省演讲,尖锐抨击袁世凯专制政治的黑暗,积极宣传责任内阁的主张。他向大家描绘未来宪政共和国繁荣昌盛的美好前景,听者人人振奋,所到之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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