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层 《红楼》本旨(4)
人生观”范畴之内的事情。
鲁迅先生在20世纪初,标题时,不采“爱情小说”一词,而另标“人情小说”一目。先生的眼光思力极为高远深厚,所以他的标目是意味深长之至。要讲,必应首先记清认明此一要义。但本篇暂时抛开高层次的“情”,而专来谈一谈“男女之情”。
雪芹是清代乾隆初期的人,即今所谓18世纪前半时期乃是他的主要生活年代,那时候我们中国人对“爱情”问题还远远不像现时人的通行看法,也没有受到西方的影响。在他的心目中,男女爱情实是人类之情的一小部分,你看他如何写史湘云?她的一大特点就是“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儿女私情,正是今之所谓男女恋情了——但他下了一个“私”字的“评语”。显然,与“私情”相为对峙的,还应有一个“公情”吧?此“公情”,即我上文所说的广义的崇高博大的爱人重人为人(不是为己自私)的“人际关系”之情。但他又在写秦可卿时说“情天情海幻情身”,意思是说:在这有情的宇宙中所生的人,天然就是深于感情的——这儿至少有一种人是“情的化身”。
所以,雪芹这部书中写的,他自己早已规定了的,绝不是什么帝王将相、圣哲贤人、忠臣义士等等“传统歌颂人物”,而是一群新近投胎落世的“情痴情种”。
但雪芹实际上很难空泛地写那崇高博大的情,他仍然需要假借男女之情的真相与实质来抒写他自己的见解、感受、悲慨、怜惜、同情、喜慰……百种千般的精神世界中之光暗与潮汐、脉搏与节拍。他并不“为故事而故事”,为“情节动人”而编造什么俗套模式。
如拿小红(本名红玉)与贾芸的“情事”作例,就能说明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却是今日读者未必全部理解的了。
贾芸与小红,在雪芹笔下都是出色的人材,也是书中大关目上的一对极为重要的人物。贾芸在他本族中是个可爱可敬的最有出息的子弟,家境不好,早年丧父无力结婚,单身侍奉母亲,能够体贴母亲,是个孝子——他舅舅卜世仁(不是人)的为人行事,不让母亲知道,怕她听了生气。办事精明能干,口齿言词都很好,心性聪慧,外貌也生得俊秀(因此宝玉都说他“倒像我的儿子”,并真的认为“义子”)。小红呢?和他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也是一个在不得意中无从展才的出色人物。生得细巧干净俏丽,口齿明快爽利,当差做事精能过人,连凤姐那样高标准审材用人的“专家”,只一见了她,临时抓派了一点儿家常琐事,立刻大加赏识,就要向宝玉讨来,收归手下。一切可想而知了!可她在怡红院,宝玉贴身的大丫鬟们个个才貌非凡,而且都很“厉害”,岂容她接近宝玉,为小主人做亲近的差使?只因刚刚有幸为宝玉斟了一杯茶,就大遭盘诘奚落,于是心灰意懒,每日恹恹如病,意志不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