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层 《红楼》灵秀(2)
纪”,涵义最富。雪芹独取娲皇为全书之来源,已可见其旨趣,与“荒唐”只是“貌合”的表面文章而已。
汉代大师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注释说:“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化”非变化,乃“化生”之义,此又可见先民视女娲为创生万物之神,还不止是人类之祖而已。那么,炼五色石,这“炼”实亦含有“化”之意味在内;这就无怪乎雪芹说她炼而未用之石,也是“灵性已通”的了。
这样,便对女娲的伟大意义明确到一点上:她的伟大固然在于建天地、化万物,创造了世界;但更在于她能赋予“物”以灵性!她把灵性给了人,人遂成为万物之灵;而经她化炼的石头,也能脱离冥顽而通彻灵性——这个想像(即雪芹之哲思)饶有意味可寻。这大约表明,在雪芹想来,物是由“无机”而进化到“有机”的,由初级灵性而上升到高级灵性的,在中,其“公式”即是:石→玉→人。
这一“公式”的含义,与“妖精变人”“孙悟空七十二变”等类是性质不同的两回事,需要细辨:石是有了灵性(知觉、思维、情感、才智……)之后才有了做“人”的愿望,并且是经过“玉”(古民视为瑞物,物之精体,具有神性灵性)为之“过渡”才化为“人”的,此即由低向高的三部曲。这分明带有一种朴素的物类进化思想,这一思想自然比不上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那么精细,但要想到,达氏确立“种源进化论”是在1858年,时为相当于清代的咸丰七年,比雪芹晚了一个世纪之久了呢!这就不能不对雪芹的思想之高度称奇呼异了。
当然,作此对照,还只是一种比喻,我并无意拿雪芹与达尔文牵合比附,这种东方的“进化论”未必即与西方的一模一样。比如石头能说话(石言)见于《左传》,石头听高僧竺道生说法,能领悟而点头信奉,见于唐人《莲社高贤传》。天下有许多著名的奇石,尚难解释,表明它并不是完全“冥顽”无知的“死物”一块,这也仍待研究。正如雪芹还说那株绛珠草后来“修成女体”,则草木也能“进化”为人。这些当然与达尔文的理论异趣,西方科学家会哂笑的。但万物之有灵性者,毕竟以“人”为首,万物的最高“阶级”,则是殊途同归的,里面确又涵有一种东方式的“进化”思想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