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层 《红楼》真本(6)
巨著,开卷先用一段“楔子”闲闲引起,说的是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的娲皇炼余之石,故全书本名即是。当雪芹笔下一出“青埂”二字,格外触动读者眼目,脂砚于此,立时有批,为人们点破,说:
妙。自谓落堕情根,故无补天之用。
这在脂砚,是乘第一个机会就提出“自谓”一语,十分要紧。“自”者谁?高明或有别解。须莫忘记:此刻“石头”之“记”尚未开篇,只是楔子的起头之言,则此“自”,应指“楔子撰者”无疑。然而楔子才完,在“后曹雪芹于悼红轩中……”那段话上,脂砚即又为人们点破,说:
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后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法?)。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原作弊)了去,方是巨眼。
短短一则批,连用“作者”数次之多。如谓此乃脂砚文笔有欠洗炼,那也从便;我自己却以为,这正见脂砚是如何重视“作者”这个“问题”,故此不惜词烦,再四提醒“观者”诸君,“万”不可为雪芹这么一点儿笔端狡狯缠住。所以,明义为“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题诗至第十九首,就说:
石归山下无灵气,纵使能言亦枉然。
也许是由于明义头脑比较清楚,也许他先看了“脂批”,也许二者兼而有之,他对“石头”“雪芹”“作者”三个名目,并不多费一词。“不著一字,尽得风流”,犹是例应著字;而这处小小狡狯,在明义看来,原是天下本无事也。
但是,雪芹“自谓”的“落堕情根”,又是何义呢?
一位朋友偶来见问,我试作解人,回答说:君不见洪昉思之乎?一剧,曹寅佩服得无以复加,当昉思游艺白门,他置酒高会,搬演全剧,为昉思设上座。雪芹作小说,有明引处,也有暗用处,他对这个剧本,是不生疏的。在《补恨》一折中,写的是天孙织女星召取杨太真,太真见了织女,唱的第一支曲子是《普天乐》——
叹生前,冤和业。才提起,声先咽。单则为一点情根,种出那欢苗爱叶。
全剧的最末一支曲(尾声之前),是《永团圆》——
神仙本是多情种。蓬山远,有情通。情根历劫无生死,看到底终相共。
这就是雪芹谐音、脂砚解意的“情根”一词的出处。它的意思,昉思说得明白,不须再讲了。
朋友听我这样说,引起兴趣,便又问:这就是你说的“暗用”之例了。此外还有没有呢?
我说,有的。“开辟鸿濛,谁为情种?”情种一语,已见上引,并参后文,不必另列。即如警幻仙子,出场之后,向宝玉作“自我介绍”时,说是“吾……乃放春山、遣香洞、太虚幻境警幻仙姑是也:司人间之风情月债,掌尘世之女怨男痴。”这话也是暗用的“典故”。《密誓》折,生唱《尾声》与旦同下后,有小生(牵牛星)唱的一支过曲《山桃红》,中间一句,道是:
愿生生世世情真至也,合令他长作人间风月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