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法的重点之二:天天严打
人就要受刑罚;但是如果谁能斩得敌人首级一颗,本人可以免除刑罚。
屯以上的部队都设有斩首指标。以屯为例,如果在一场战斗中得不到一颗敌人首级,屯长和百将都是要被杀头的;如果得到敌人首级三十三颗以上,则算是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任务,屯长可以升爵一级。军队围攻敌人的城池,斩首级八千颗以上,或在野战中斩首级两千颗以上,整支军队统统有赏,所有军官都升爵一级。
卫鞅还建立了“短兵”制度。
短兵即卫队,每个五百主有短兵五十人,率千人的将领和享受千石俸禄的县令都有短兵一百人,国尉有短兵一千人,大将有短兵四千人。如果将官战死,全体短兵都要受刑罚——当然,如果某位短兵得到敌人首级一颗,本人也是可以免罪的。
相对于孙武、吴起等人而言,卫鞅在军事方面显然稍逊一筹,但是他通过制度设计弥补了这一缺憾。而这些制度的核心内容只有两个字,就是“赏”与“罚”。
赏要赏得令人眼红,罚要罚得让人胆寒。
隐藏在秦国人身上的狼性,就这样被激发出来了。这种狼性造就了一个无比强大的秦帝国,也为它的灰飞烟灭埋下了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