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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伏皇后事件
    现在说说前面提到过的伏皇后事件。

    除了《献帝春秋》一书外,一般都认为伏皇后事件发生于建安十九年(214年)十一月,这时献帝刘协的正妻、当今皇后伏寿多年前写的一封信被发现。在这封信里伏皇后以激烈的语言表达了自己对曹操的极端不满,并请自己的父亲、时任屯骑校尉的伏完设法除掉曹操。

    这封信无疑在政坛上激起了巨大波澜,十多年前的董承事件使献帝身边已经有一个贵人被杀,但与这件事相比,影响力差得很远。作为在位的皇后,伏寿的地位在理论上与天子同尊,她出了事将会引来更大震动。

    伏寿今年三十五岁,比天子大一岁,她是豫州刺史部琅邪郡东武县(今山东诸城)人。东武县伏氏是汉代经学世家,名门望族,历代多有达官显宦。伏寿的父亲伏完是前大司徒伏湛的八世孙,史书说他“深沉有大度”,世袭不其侯的爵位,后来娶了桓帝刘志的女儿阳安公主刘华为妻,成为桓帝的女婿。

    据《后汉书》记载,伏寿进入皇宫是在初平元年(190年),当时被封为贵人。对此有人表示怀疑,因为她这时还不到十一岁,而献帝更不到十岁,有点不靠谱。比较明确的是,到兴平二年(195年)她十六岁时,被立为皇后。

    晋人王嘉所著《拾遗记》有一则记载,说在献帝东归过程中被李的军队追击,身边的人四处逃散,只有伏皇后等少数几个人。他们被逼到一条河边,献帝受到惊吓不敢过河,十六岁的伏皇后就背着十五岁的献帝趟水过河,到了河对岸,又碰到乱兵举刀乱砍,关键时刻伏皇后爬到献帝身上,并大喊:“这是万岁陛下!”献帝才免于一死。献帝脚受了伤,伏皇后把衣服撕了为他擦血、包扎伤口。

    伏皇后与献帝也算是一对患难夫妻了,他们历经了兵乱、饥荒和逃亡,到了许县才慢慢稳定下来。伏完被拜为辅国将军,享受三公的待遇(仪比三司),但与董贵人的父亲董承相比,他手中并没有什么实权,因而也避免了董承的下场。伏完对自己的处境很清楚,于是自己提出辞去军职,被改任为中散大夫,后来又改任屯骑校尉。

    屯骑校尉是北军五营之一的指挥官,原也是一个举足轻重的角色,但此时许县的防卫工作都由曹操派来的嫡系部队掌管,伏完的这个职务也只能是挂名。

    伏皇后可能亲眼目睹了董承事件,尤其是董贵人在怀有身孕的情况下仍然被杀,使她深受刺激。恐惧、愤懑之下她给父亲写了一封密信,历数曹操的所作所为,言辞甚为激烈(云帝以董承被诛怨恨公,辞甚丑恶),让父亲想办法除掉曹操(后自是怀惧,乃与父完书,言曹操残逼之状,令密图之)。

    伏完是个理性的人,他并不认为董承办不了的事自己就有把握办成,所以接到女儿的信后,他不敢声张,也不敢有什么行动(完不敢发)。建安十四年(209年)伏完去世,秘密仍未泄露,根据有关制度,他世袭的不其侯爵位由儿子伏典继承。

    按说伏完一死这件事也就带到坟墓里去了,只要伏皇后自己不说,也就不会有人知道。但是,到建安十九年(214年),伏皇后写的那封信却神秘地到了曹操手中,曹操大怒。

    虽然是一件陈年旧案,但曹操还是决定以雷霆手段予以反击。据《后汉书》说,曹操强迫献帝下诏,废除皇后。诏书说:“皇后伏寿出身卑贱,登显尊之位身处后宫,既没有贤良的美德,又没有美好的才华,却私下里怀有妒嫉之想,包藏祸心,不能承天命、奉祖宗。”

    曹操命令御史大夫郗虑拿着皇帝的信物以及诏书,来到后宫向伏寿宣布决定,收缴伏寿的印绶,强行将她迁出中宫,移到别的宫室居住(使御史大夫郗虑持节策诏,其上皇后玺绶,退避中宫,迁于它馆)。

    《曹瞒传》补充了相关细节,说曹操还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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