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土地的肥力
第一节土地是大自然的赠与,而土地的产物是人类工作的结果,这个概念是不完全正确的,但却含有真理在内。
我们通常说生产要素有土地、劳动和资本三类:凡依靠人类劳动而成为有用的有形之物归入资本一类,不依靠人类劳动而成为有用的有形之物则归入土地一类。这个区别显然是不精确的:因为,砖头不过是略为加工的泥土而已;而久已有人居住的地方之土壤大部分经过人类多次的耕作,其现在的状态实归功于人类劳动。可是,这个区别却包含科学的原理在内。人类没有创造物质的力量,只是把东西变为有用的形态而创造了效用;如果这种效用的需要有了增加,人类所创造的效用在供给上也能增加:这种效用就有了供给价格。
但是,还有别的效用,QI2供给是人类不能控制的;这种效用是由自然以固定的数量供给的,因此就没有供给价格。“土地”这个名词已由经济学家加以扩大使用,以包括这种效用的永久源泉在内②,不论它是发生于土地——按照普通使用这个名词的意义——还是发生于海洋与河流、日光与雨水以及风力和瀑布。
如果我们研究了什么是土地与我们看作是土地产物的那些有形的东西的区别,我们就可知道,土地的基本属性就是它的广袤性。使用一块土地的权利就是对一定的空间——地面的某一部分——之支配权。地球的面积是固定的:地球上任何一个部分与其他部分的几何学的关系也是固定的。人类无法控制这种关系,而这种关系也丝毫不受需要的影响,它没有生产费用,也没有能够生产它的供给价格。
使用地球上的一定面积,是人所能做的任何事情之初步条件;这种使用使他有了他自己活动的场所,享受自然给与这个场所的热和光、空气和雨水,并决定了他与其他东西和其他人的距离,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与其他东西和其他人的关系。我们将会知道,土地的这一特性,虽还没有受到十分重视,但它却是所有经济学的作家对于土地与其他东西不得不加以区别的最后原因。这个特性是经济学中许多最有兴趣和最为困难的问题之基础。
地面上某些部分之有助于生产,主要是由于对航海者所提供的服务;某些部分则对开矿者具有主要价值,还有一部分——虽然这种选择是人类而不是自然作出的——对建筑者具有主要价值。但是,说到土地之有生产力时,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它在农业上的用途。
第二节土地肥力之机械的和化学的条件。
在农业家看来,一定面积的土地是维持一定数量的植物生命——也许最终是动物生命——的手段。为了这个目的,土壤必须具有某些机械的和化学的性质。
以机械的条件而论,土壤必须如此松软,以致植物的细根能在土中自由伸展;但它又必须坚实,足以很好地支撑植物。它不可失之太松,像砂土那样,会使水在土中流得太快,因为这样土壤往往就会干燥,而植物的养料在土中一经形成或是被投入土中,差不多马上就随着水流去了。土壤又不可失之太硬,像坚硬的黏土那样,会使水在土中不能相当自由地延伸。因为,新鲜的水之不断流入土中,以及因水在土中的延伸而不断注入的空气,都是不可缺少的:水和空气把矿物和气体变为植物的养料,否则它们就会变为无用,甚至有毒。新鲜空气、水和霜的作用,是大自然对土地的耕作;即使没有其他帮助,它们也可及时使地面的任何部分相当肥沃,只要它们所形成的土壤能停留在原来的地方,而不是一经形成马上就被大雨和洪水向下冲掉。但是,对于土壤的这种机械的形成,人类给予很大的帮助。人类耕作的主要目的,就是帮助自然使土壤能够松软地而又坚实地支持植物根部,并使空气和水能在土中自由地延伸。绿肥使黏性土壤分化而变为松软,对于砂性土壤,绿肥给它一种构造上非常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