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正常需求和正常供给的均衡
论的是解释商品的价值在长时期内有等于它的生产成本的趋势这一原理,并对这个原理加以限制。特别是本章所曾初步讨论的均衡概念在本篇的第五章和第十二章中将加以更仔细的研究。关于“生产成本”或“效用”决定价值的争论将在附录一中加以讨论。但是关于最后这个问题,在这里略叙一二,也许不是无益的。
我们讨论价值是由效用所决定还是由生产成本所决定,和讨论一块纸是由剪刀的上边裁还是由剪刀的下边裁是同样合理的。的确,当剪刀的一边拿着不动时,纸的裁剪是通过另一边的移动来实现的,我们大致可以说,纸是由第二边裁剪的。但是这种说法并不十分确切,只有把它当作对现象的一种通俗的解释,而不是当作一种精确的科学解释时,才可以那样说。
同样地,当一种成品必须销售时,人们对它所愿支付的价格将由他们要想得到它的那种愿望和他们对它所能花费的数量来决定。他们想要得到它的那种愿望部分地取决于这一机会,即如果他们不买这个东西,则他们将能按同样低廉的价格买到另外一种和它相似的东西。这种机会取决于支配着后面这一种东西供给的那些因素,而它的供给又取决于生产成本。但是待售的数量有时实际上是一个固定的数量,例如,鱼市场就是如此,在鱼市场上,当天的鱼价差不多完全是由鱼案上同需求比较起来的鱼的数量来决定的。如果某人姑且假定鱼的数量就是这么多,说价格是由需求支配的,那末,只要这种说法并不自命是一种严格的确切的说法,则他的这种简单说法也许是可以原谅的。同样的,如认为克利斯蒂售卖行前后出售珍本书时所取的价格不同完全是由需求所决定的,这也是可以原谅的,但这说法决不是十分确切的。
举一个相反的极端的例证,我们看到有些商品是遵守收益不变规律的,这就是说,不论商品的产量是大是小,它们的平均成本大致相等,在这种场合下,市场价依以波动的正常水平将是这样明确的和固定的(以货币表现的)生产成本。
如果偶尔需求很大,则市场价格暂时将超过正常水平,但结果生产将有所增加,而市场价格将下降。如果需求在某一时间内降至它的正常水平以下,情况就会与此相反。
在这种场合下,如果某人情愿忽略市场的种种波动,姑认无论如何对某商品都会有足够的需求以保证该商品某一或多或少的数量可以在价格等于这种生产成本的情况下找到买主,那末,他虽然忽略需求的影响把(正常)价格说成是由生产成本决定的东西,也是可以原谅的,只要他不自命他在他的这一说法方面的措辞具有科学上的精确性并在适当的场合说明需求的影响的话。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就一般而论我们所考虑的时期愈短,我们就愈需要注意需求对价值的影响;时期愈长,生产成本对价值的影响将愈加重要。因为生产成本变动对于价值的影响与需求变动的影响比较起来,一般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表现出来。任何时候的实际价值,即一般所谓的市场价值,受那些一时的事件和一些间歇性和短期性的因素的影响往往比受那些持久性的因素的影响要大些,但在长时期内这些无常间歇性和不规则的因素所产生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是相互抵消的;因此,在长时期内持久性因素完全支配着价值。但是即使持久性最强的那些因素也易于发生变动。因为整个生产结构是变动的,从这一代到另一代各种东西的相对生产成本都会不断地发生变化。
当我们从资本家雇主的观点考察成本时,我们当然要用货币来衡量它们。因为他同工人为完成工作而必须作出的努力的直接关系,是在他必须付出的货币报酬方面。而他同他们的努力以及这种努力所必须有的训练的实际成本的关系只是间接的,虽然如我们以后将要看到的,对某些问题来说,他用货币来衡量自己的劳动也是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