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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深处的恍惚哥
    1911年的第一枪响得很早,不过却鲜为人知。

    都一百年了,那个打响第一枪的男人,你还默默地守在大山深处,毫不张扬,毫不贪功,别人将功劳写进教科书,你却将传奇埋在黄土中。

    在湖北和四川的交界处、崇山峻岭间,有个不起眼的小城,不起眼的小城住了个很起眼的“奇人”——温朝钟。

    为什么“奇”?

    奇人之奇只是因为他喜欢看书,经史子集,禁书、不禁的书,值得看的经典、不值得看的地摊书,统统都看。家里的看完了,就找隔壁的借,隔壁的看完了,再找隔壁的隔壁……

    温朝钟将书当做猎物。每当书贩子经过,他都会第一时间饿狼似的扑过去,眼里泛着绿光,一头扎到书堆里。用餐时间到了,和书贩子一道回家,免费招待伙食,当然书还是要还给书贩子的。

    一个点滴时间都花在书本上爱学习的好孩子,有什么奇怪的?这只能说明当地人精神文化素质的增长远远跟不上温朝钟读书的速度。当地流行一句俗语:想找生孩子的男人,难;想找温朝钟没看过的书,难上加难。

    奇人不仅读书,各方面都奇人一等,温朝钟十七岁那年就将新娘迎娶回家。

    十七岁,那还是学生哥啊。可温朝钟书都读完了,他除了结婚生子还能干吗?

    其实温朝钟醉翁之意不在酒,新娘是陪衬,新娘的父亲才是主角,因为他是首屈一指的藏书家。盖上我的盖头,带上你的书本,新娘和满箱的书来到了温家。当然,晚上没看书,直接进了洞房。

    从此温朝钟有了更多的时间与书为伍。看着看着,会心之处,拍桌子叫好。夫人吓了一跳,以为丈夫发“癫”了。劝他为了下一代多注意休息,劳逸结合,养好身子骨,自己正酝酿要个小宝宝呢。

    温朝钟继续拍着桌子:“不读天下书,焉知天下理?”

    书读多了,说话都文绉绉的。不过和老婆交流完全可以口语化,有助于培养夫妻感情。

    一天、两天;一年、二年。夫人有点不高兴了:“读书是件好事,我不反对。可是你要学以致用,变废为宝,用知识武装头脑,创造财富。”

    温朝钟还在那儿摇头晃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夫人终于忍无可忍,大声怒吼:“把颜如玉拿开,我只想要黄金屋!”

    女人的怒吼有时候真的很管用,温朝钟要寻找黄金屋去了,虽然他是一百个不乐意。可没办法,家里藏书结婚公证过,版权归夫人所有。要想继续看书,只能乖乖听话。

    黄金屋在哪儿?在考场。读书人只能通过科举考试改变命运,找到一家老小的黄金屋。可考试要盘缠,藏书家岳父二话没说借给他。书都被你读空了,考试,我当然相信你。

    果然一考就中,虽然只是秀才,在一个偏僻的小乡村,也足以荣耀,贺客盈门。温朝钟却淡淡地说着文言文:“此君主牢笼术,何荣誉足云。”

    既然能说这句话,温朝钟对功名也不在乎。当地惯例,考取功名要给县官塞个大红包,拜拜山头。县官红包等得好焦急,温朝钟却不理这一套。他很干脆,要钱没有,要功名,给你。

    温朝钟又回到家乡,虽然没能带回黄金屋,但是实力已经证明给夫人看了。不过也不能光看书了,温朝钟开垦了几亩荒地,每天种田,每天吟唱:“摘了顶子,脱了牢笼,大鹏归山,焉知非福?”

    田间地头,看着哪位农民伯伯在种田就逮着谁,滔滔不绝说开来,用文言文痛斥社会的黑暗,哀民生之多艰。

    人家早走了,他还在那儿心潮澎湃,如泣如诉,如痴如醉。

    看来除了奇,还有点怪。

    既然大家都这样认为,温朝钟就自号“恍惚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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