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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朅师国王下令全歼唐军
芝飞快地将他上下一扫,眼中闪过一丝讶异,似乎隐隐点了点头,盯住他的眼睛说,“你部人马居于左军席元庆骑兵之后,一为其后援,二待贼军全逾隘口后,伺机呼应隘口伏兵,断其后路;阿史那所部骑兵在汝侧翼,待席元庆破敌阵,合兵贯贼右军,自右往左扫击之。”

    高仙芝没说如何去呼应马大元那支小小的伏兵,李天郎知道,对高仙芝来说,只要他们能及时拿下烽燧堵住隘口,断绝朅师人的后路,那他们都是可以牺牲的……而他也明白,马大元他们哪怕只剩下一个人,也会决死从命,绝对会不折不扣地执行他的军令,不管是孤立无援还是以卵击石,朅师人要退走帕拔铁隘口,只能从西凉战士的尸体上跨过去……作为这些以死自效的西凉弟兄衷心拥戴的统领,李天郎不能让他们遗憾地白白送死,就是要死,也要死得像英雄,死得其所!他决不能辜负弟兄们的信任和忠诚!无论他是汉人还是胡人!

    “李都尉,隘口伏兵,事关重大,成败在此一举,你可要小心照应着了!”高仙芝慢条斯理地说,不仅是提醒,更是威胁,“那可不是砍头那么简单的事……记住,务必待贼子全军完全脱离隘口,方才发力夺取!”

    “末将省得!大将军放心!”李天郎低头应命时,感觉到高仙芝的目光落在自己头顶,“天郎和所属弟兄自当一如既往,竭尽死力,不会让大将军失望!”

    剑拔弩张

    对于即将到来的决战,全番兵营最兴奋的是“风雷”和“电策”。

    它们先是有机会大吃一顿,然后披上了战斗的护甲。这对两只猛犬来说,披上护甲意味着莫大的荣誉,也象征着自己在全军牲畜世界里最崇高的地位。护甲是由厚牛皮和锁子甲制成的,覆盖了大部分背脊,全部胸部和脖颈,比以前的精良许多。“风雷”“电策”非常感激它们的女主人,是她将简单的一个牛皮护脖改造成如今这威风凛凛的铠甲,甚至连束甲的皮带,也衬上了柔软的棉织物,既保温又舒服。当阿史摩乌古斯将铠甲精心束在两只巨獒身上时,它们立刻昂首挺胸,神气活现地在营地里窜来窜去,牛皮护脖上的铜泡闪闪发亮,令所有的狗都自惭形秽。

    戎装齐整的李天郎四下巡视,阿史摩乌古斯和两头猛犬龇着牙寸步不离。如果说阿史摩乌古斯是李天郎的第三只猛犬,估计没人会对此表示异议。在仆固萨尔所在的旅,李天郎待的时间最长,特地去看望了已脱离危险的仆固萨尔,并亲自为其煎制药剂。此举极大地激励了回纥汉子们,一直被压制冷眼的回纥人能得到“雅罗珊”如此青睐,回纥勇士们发誓将以自己的鲜血回报“雅罗珊”的知遇之恩。

    不得不承认来自凤翅和虎贲的两队陌刀手的确不同凡响。番兵营里沙场老将不在少数,但在临战前如此镇定从容,有条不紊的唯此一支。为保证其战斗力,两队陌刀手也是李天郎属下番兵各部唯一一个没有胡汉混编的单位。在喧闹躁动的营地中间,陌刀手的营房是最安静的。

    “呲啦、呲啦、呲啦……”只有磨刀的声音才这么干涩刺耳。

    白孝德停下磨刀的手,鼓嘴吹去陌刀刀刃处的细沫,眯上眼睛将刀举在眼前对光看了看,又用大拇指小心地试试刃,最后满意地点点头。

    老练的陌刀手几乎都有自己用刀的习惯,有的不太喜欢将刃开得太锋利,比如说在白孝德旁边枕刀而眠的高辰保就喜用钝刃。倒不是因为懒,而是因为刃要是太锋利,自然就越薄且脆,要是砍上敌人坚硬的铠甲或者重兵器格挡,很容易崩口。所以一般用钝刀的刀手招术必然势大力沉,腰斩敌手是他们的拿手好戏。但是像白孝德这样的刀手就喜欢将刀磨得飞快,因为他们刀锋扫劈之处,不是缺乏铠甲防护的四肢,就是柔弱的头颈,而且出刀很快,对手也许根本来不及格挡。

    “白兄,你看李将军,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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