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章 军特警宪肆意横行,制造“一二·一”惨案
慨激昂类似演讲的答词,大致还可听清。
首先军法官将传讯之十余人,故意分为三案。
第一案为正义路殴斗案。本来这一天有多起暴徒在昆明街上殴打、逮捕各校学生,并有几起暴徒攻打云大、中法、联大、师院和《新华日报》营业分处,现在对其他作案凶手只字未提,只审讯正义路殴打一案。并且,被告第二军官总队第二大队学员周海泉等,反而在法庭上反咬一口,诬称他们被云大学生打伤。
第二案为进攻联大新校舍案。这是第二军官总队第二大队学员集体行凶,他们一度攻进校门,造成许多师生受伤,并用手榴弹炸死见义勇为的南菁中学教师于再的大血案。中央社3日的报道说,在云大新校舍投掷手榴弹一事,“经探明系第二军官总队学员王斌所为”。但在审讯时,为中央社指控的被告王斌却矢口否认其有手榴弹,反诬手榴弹为学生所掷。审讯法官不加追究,就轻易让其蒙混过关。
第三案是12月1日在联大师院的投弹案。审讯情况更加离奇。被指控为投弹凶犯的失业军官陈云楼在审讯中却不承认有此事,于是投掷手榴弹就变成“握而未发”了,接下来另一失业军官陈奇达宣称:他在茶馆里遇到一个有时穿中山装有时穿长袍的二十多岁的人,交给他3万元法币和两颗手榴弹,要他去炸学生,许诺在事成之后让他去做支队司令。后来陈奇达又把1万元和一颗手榴弹交给刘友治,让他去炸学生。1日中午,学生在师院和外面的人发生争吵,陈奇达认为时机已到,就和刘友冶匆忙各丢了一颗手榴弹,军法官又询问刘友治。回答也是如出一辙。当问及陈奇达给他两枚手榴弹的人叫什么名字时,陈说叫姜凯,这就是李宗黄等煞费苦心,凭空捏造出来的所谓教唆犯共党姜凯。
总之,审讯全过程,军法官事先安排好词句询问,被传询各犯,对答如流,既不畏缩,且似理直气壮模样。席间多有言语如训话者,错漏百出,听众三次哑然嗤笑。其间,关麟徵也故作姿态地发问了几句,均为不关痛痒之词,终因心虚没敢持久,其表演技巧之拙劣实不敢恭维。一场闹剧匆忙收场。事后有关当局将其结果呈报重庆。12月8日,以蒋介石名义发来一份急电:“陈奇达、刘友治准予枪决,陈云楼送渝军法审判,姜凯应通缉归案,并公布为要。”12月真1日,陈刘二犯“依法”枪决。仅此一项,实有灭口嫌疑,在真正凶犯未根究严惩之前,匆忙解决二犯,其中文章,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国民党当局可谓自作聪明了。
与此同时,屠杀四烈土的主凶李宗黄反而蒙受反动派浩荡皇恩加官进爵了,这是对人权最大的挑战,是对国家纲纪最大的侮辱,这表示了政府根本不可能有与民更始的决心。试问,亿万民众怎能时时在恐怖里生活?试问又怎能容许以人民的尸骨为刽子手飞黄腾达的阶梯?一场史无前例的虐杀事件就在国民党当局轻描淡写、混淆黑白的善后处理中被抹杀殆尽。可是反动派也该想一想,任凭你有怎样偷天换日的本领,任凭你有怎样移花接木的手法,终究敌不过血写的事实、血写的历史。民心伤透,你将如何自处?民心尽失,你是在自掘坟墓!
凶手审凶手,凶手自问自答,可耻!
同胞哭同胞,同胞流血流泪,伤心!
正如费孝通教授所撰文评述的那样:“阴谋是没有用的。即使阴谋在枪杆和暴力的支持下获得实现,也不见得会发生什么效果。阴谋的玩弄者除了落得摧残教育、贻误青年的恶名,还有什么收获!当你们自居于青年的敌人之后,那罪恶是永远洗不掉的。”
一副对联说得精辟:“尽尽尽,谎话说尽,绝事做尽,人心失尽,民主战士杀不尽;了了了,宣言发了,鲜血流了,百姓醒了,法西斯巢穴倾了。”
四烈士在万人悲泣声中入殓。停柩于联大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