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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中集20分钟过江,江阴要塞起义
,没收官僚资本问题。对于那些倚仗特权及豪门势力而获得或侵占的财产没收,凡规模不大,对国计民生没有害处的企业并不没收。

    第六条,改革土地制度。应有步骤地进行,先减租减息,再分配土地。

    第七条,废除卖国条约。将来联合政府成立后,要审查国民政府统治时期对外订立的一切条约,对国家人民不利的,有出卖国家主权性质的,要废除、修正或重订。

    第八条,关于召开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接收南京政府及其所属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问题。在和平协定签订之后,联合政府成立之前,南京政府要暂维持下去,在人民解放军接收阶段要避免反动分子捣乱。对于接收后的原国民政府公职人员,中共对他们采取负责的态度,使他们有出路。周恩来最后说,如果上述条款都得到实现,全国和平就有永久的保证,南京政府代表团和南京政府中的爱国分子也可以得到人民的谅解和赞许。中共代表团愿意提出保证,当新政协召开时,接受南京爱国分子参加,同时也参加联合政府,我们对以张文白先行(即张治中)为首的代表团抱着极大的希望,希望共同努力,促成和平协定的签订。

    周恩来发言后,是南京代表团首席代表张治中发言,就对草案研究的意见加以说明。张治中最后表示,国民党的政权当然是完了,今后国家的责任落到中共肩上,他将以至诚至敬之心,希望中共能从此领导国家达到独立、自由和民主的目标。

    4月15日晚9时,国共双方举行第二次会议。中共代表团提出《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共8条24款。周恩来在会上作了发言,着重说明双方分歧较大的两个根本问题,即“接收”和“改编”。他坚持解放军渡江决心不变,谈判期间可暂不渡江,协定签订后,解放军必须渡江接收江南广大地区。在谈到军队改编问题时,他说,国民党的一切武装力量是祸根,应立即改编,使全国军队编成名副其实的人民军队。关于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与南京政府关系问题,起先中共想以前者指挥后者,后做出让步,使两者平列,合作解决过渡时期的问题,直到联合政府成立南京政府移交为止。这是中共最大的让步。最后,周恩来郑重宣布,对于《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的签字,中共愿等到4月20日,如到时南京政府不签字,人民解放军立即过江。

    会谈结束后,南京政府代表团回到六国饭店,他们继续商量后决定派代表回南京,劝告李宗仁、何应钦,接受《国内和平协定》。

    遗憾的是,李宗仁、何应钦却拒绝在《国内和平协定》上签字。4月18日,李宗仁命令广播电台,向全国反复播讲这样一段话:诸位听众,国共和谈签订的8条24款可予忍让,但渡江问题正在考虑。

    4月9日,南京广播电台播送着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长陈天放的讲话:“诸位听众,国共和谈结束,和平希望黯淡,如果共军要渡江,国民党不会投降,是成功,是失败,要我们志士仁人努力奋斗。”

    4月20日深夜,在北京的张治中欣喜地接到了李宗仁、何应钦发来的电报,阅后却大失所望。他们在电报中拒绝接受协定,要求先订立临时停战协定。

    4月21日上午,张治中拿着南京的电报去找周恩来时,看见街上行人争看号外。他叫司机停下车,买了一份《人民日报》号外,只见头版头条的大标题是:人民解放军百万雄师过大江。张治中两眼不由流下了眼泪。

    1949年4月20日,是中国人民永远难忘的日子。举世霸瞩目的渡江战役拉开了帷幕。关于渡江的时间,出现过几次变更。中央军委根据三野提交的长江两岸涨潮情况报告,确定各兵团于21日开始攻击,22日实行总攻。最后,三野提出20日开始渡江。原确定的4月21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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