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一:北平和平解放全过程
将其缴械解决。中央军委同意了这一设想,并在1月22日凌晨4时给林彪、罗荣桓、聂荣臻的电报中强调指出:“北平二十万敌军出城改编,你们须令各兵团各纵队首长均看作一件大事,全军紧张地周密地在你们的统一指挥下对付这一个大事件,达到完满地处理此事件之目的,务必不要有轻敌疏忽之观点。”同一天,聂荣臻在给薄一波、滕代远等的一份电报中也指出:“我们对傅部取‘分步骤的编散,不得留旧机构’的方针,已经中央同意,即首先将团以上干部全部调出,愿回家者听其自愿;第二步以我们两个师溶其一师,将之编散,并将排以上干部全部调出教育并遣散,估计北平排以上军官不下三万人,故应预先组织训练机构。”
联合办事处对军队的改编方案召集有关人员研究过多次。
2月21日,北京饭店里人来人往,不同一般,平津前线司令部、政治部在这里召开了由受编的国民党部队的师以上军官参加的改编会议。林彪、罗荣桓、刘亚楼、谭政、陶铸以及郭宗汾参加了这次会议。
会议首先由陶铸致词,并宣布了改编方案。他说:
平津前线司令部、政治部根据党中央、毛主席对于起义部队官兵实行‘起义有功、既往不咎、宽大处理、妥善安排’的政策和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和双方达成的《关于和平解决北平问题的协议》的有关条款,本着改编一要彻底、二要合理的精神,与傅作义将军反复磋商,最后形成了一个大家一致认为合理的改编方案。此方案规定:
(1)原国民党华北“剿总”,第四、第九两个兵团部和八个军部的三级指挥机构应全部结束,其所有工作人员与直属队分别编入人民解放军平津前线司令部与各兵团部及各军部,其所属的二十五个师则改为人民解放军独立师,特种部队则与解放军的特种部队合编。
(2)国民党部队中的政工人员,愿留解放军工作的,须经过训练,再行录用。
(3)原国民党部队各级军官凡接受解放军分配工作的,其本人和家属均按解放军各级干部和家属享受同样待遇。
(4)原国民党部队军官中愿意学习深造的,按其工作职位与程度,分班组织学习,学习期间,其待遇与在职干部相同。
(5)国民党军官中,愿意回家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甲、回家一律按原薪发给三个月薪饷。
乙、由平津前线司令部发给车票,在解放区沿途供给食宿(包括其家属在内)。
丙、除不许携带武器及公用资财外,一切私人财物均可全部带回。
丁、回家的国民党军官可按其工作职务与需要,酌许带一二名护兵同行。
戊、凡在解放区居住的国民党军官,回家后可分得应有的一份土地;如其本人系地主家庭,则其土地财产不论已分与未分,均按土地法大纲第八条之规定处理。至于本人,只须今后遵守民主政府一切法令,其过去对于农民的行为如何,一概不加追究。
己、回家的国民党军,一律发给《参加北平和平解放证明书》,以后愿来解放军工作,仍然受欢迎。
改编方案宣布完以后,陶铸特别指出:采取以上措施,是因为参加北平和平解放的国民党军官有功于国家和人民,并且给全国树立了一个和平解决的榜样,所以解放军和人民愿意加以奖励和优待。
罗荣桓也在会议上强调:这次改编不是简单的军事改编,不仅仅是改旗易帜,换个番号,而是一种政治上的改编。这是从蒋介石指挥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军队,改编为人民的军队,这是一个根本立场的改变。因此,要首先学习人民解放军的一套政治制度。这套政治制度与国民党军队中的制度是根本不同的。解放军是人民的军队,并且掌握了革命的真理,所以解放军的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