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一桩事件发生时,人们对那桩事件表示自己的意见和愿望,因为事件是许多人的集体行动产生的,这些表示出来的意见或愿望中必然有一个实现了,或者差不多实现了。当其中一个意见得以实现的时候,在我们的脑子里,这个意见作为事先发出的命令与事件联系起来。
许多人拖一根木头。每个人都发表意见:怎样拖和往哪里拖。他们把木头拖走了,事后表明,这件事是照他们之中的一个人的话做的。他发了命令。这就是命令和权力的原始形态。
那个较多地用手干活的人,就会较少地想他所做的事,也不能考虑共同行动会导致什么结果,不能发号施令。那个较多地从事指挥的人,由于他是动嘴,显然较少地动手了。当一个比较大的群体共赴一个目标的时候,那些越少直接参加共同活动,越多从事发号施令的人的等级就更分明了。
一个人独立工作的时候,他总有他认为指导他的过去行动、为他现在的行动辩护、指导他计划将来行动的一些想法。
群体也是这样,让那些不直接参与行动的人为他们的集体行动进行考虑、辩护和拟议。
由于我们知道的或不知道的理由,法国人开始互相淹死,互相屠杀。于是与那个事件相应,用人们的意志为那一事件辩解说:其所以有此必要,是为了法国的利益,为了自由,为了平等。人们停止互相残杀,于是对这一事件加以辩解:为了权力统一,抵抗欧洲,等等这是很有必要的。人们自西而东去残杀他们的同类,伴随这一事件而来的是法国的光荣、英国的卑下等说法。历史告诉我们,为这些事件所作的辩解没有任何共同的思想,都是互相矛盾的、例如说杀人是由于承认他的权力,在俄国杀掉成百万人是为了羞辱英国。但是这些辩解在当时却具有必要的意义。
这些辩解是为了消除那些制造事件的人们的道德责任。这些暂时的目的犹如清扫前面轨道的刷子,也是为人们的道德责任清道的。没有这些辩解,就无法回答在考察每一历史事件时所遇到的最简单的问题:千百万人集体犯罪、打仗、杀人等等。
现时在欧洲的国务活动和社会生活的复杂形式下,任何不由那些君主、大臣、国会,或报纸发出指示和命令的事件是可以想象的吗?有什么集体行动不能从国家统一、爱国主义、欧洲均势,或文明上找到辩解的呢?因此,每次发生的事件必然符合某种愿望,而且得到辩解,表现为一个人或几个人的意志的产物。
一艘船不论朝哪个方向驶行,在它面前总可以看到被它所划开的波浪。对船上的人来说,这些波浪的流动是唯一看得见的运动。
只有每时每刻仔细观察那些波浪的运动,并且把波浪的运动跟船的运动加以比较,我们才会明白,波浪每时每刻的运动都是由于船的运动引起的,因为我们不觉得自己在运动,所以产生了错觉。
假如我们每时每刻注视历史人物的运动(就是恢复所发生一切的必要条件——运动在时间上的连续性),不疏忽历史人物和群众的必要联系,我们就会看见同样的情况。
船朝一个方向开动的时候,它前面有同样的波浪,当它常常改变方向的时候,它前面的波浪也跟着常常改变方向。但是不管它怎样转变航向,它的运动总伴随着波浪。
不管发生什么事件,人们总觉得那就是他们所预料的事情,奉命办理的事情。不管船开到什么地方去,那波浪总在它前面汹涌澎湃,然而它既不指导也不加强它的运动,从远处看,我们觉得那波浪的水花不仅自己移动,而且也指导着船的运动。
史学家们只考察历史人物的意志表现——它与命令的方式和事件有关系,于是便认为事件是以命令为转移的。但是,一考察事件本身和包括历史人物在内的群众之间的关系,我们就发现历史人物以及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