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三章 杀人要果断
成了继承郤至的遗志了。
荀偃举双手赞成。
于是,全体通过。
为什么要把孙周弄回来?因为孙周只有十四岁。十四岁的孩子,好忽悠。
栾书一定没有认真学习过历史,栾书一定不知道郑庄公的故事。
十三岁的孩子都那么厉害,十四岁的难道就不行?
如果栾书见过孙周的话,打死他也不会去迎孙周了。
不管怎样,栾书派出荀罂和士会的二儿子也就是士燮的弟弟士鲂两人前往伟大首都,迎请孙周回来继位。在这一点上,栾书是讲规矩的,迎请国君,应该是下卿级别的官员前往。
郤至没有杀害厉公把孙周弄回来,却是栾书杀害了厉公,把孙周弄回来了。
来说是非者,必是是非人。往往来揭发别人要做什么的人,其实就是他自己想要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