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人》后记
耐庵云:“人生三十而未娶,不应更娶;四十而未仕,不应更仕;五十不应在家,六十不应出游……”我以三十未娶,四十未仕之身,从今起只要经济条件允许,我倒要闲云野鹤似的,到处漫游。我的弟兄朋友,就为我“六十以后”的日子发愁,但我还觉得很有把握。我们大家庭里女权很盛;我的亲侄女,截至今日止,已有七个之多。堂的、表的、更是不计其数。只要这些小妇人,二十年后,仍是像今天这样的爱她们的“大伯伯”,则我在每家住上十天,一年三百六十天,也还容易度过。再不然,我去弄一个儿子,两个女儿,来接代传宗,分忧解愠,也是一件极可能的事——只愁我活不到六十岁!
以上把我“终身大事”,安排完毕,作者心安理得,读者也不必“替古人担忧”——如今再说我写这本小书的经过:廿九年冬,我初到重庆,《星期评论》向我索稿,我一时高兴,写了一篇来对付朋友,后来写滑了手,便连续写了下去,到了《星期评论》停刊,就没有再写。今年春天,“天地出版社”托我的一个女学生来说,要刊行,我便把在《星期评论》上已经印行的九段,交给他们。春夏之交,病了一场,本书的上半本,排好已经三月,不能出版,“天地社”催稿的函件,雪片般的飞来,我只好以新愈之身,继续工作。山上客人不少,这三个星期之中,我在鸿儒谈笑,白丁往来之间,断断续续的又写了三万字,勉强结束。
这里,我还要感谢一个小女人,我的侄女,萱。若没有她替去了我这单身汉的许多“家务”,则后面的七段,我纵然“呕尽心血”,也是写不出来的!
(本篇最初发表于《生活导报周刊》1943年9月19日第41期,署名男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