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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面獠牙的爬行动物里,追逐着一种悲惨的永恒的死亡,度着暗无天日的时光,树叶一片漆黑,沼泽水深叵测,寒冷刺骨。睡眠与我无缘。相反,我头脑更加清醒,我认清了钝吻鳄笑里藏刀卑鄙无耻的手足情谊。

    我横下心来当小偷,很难确定是在我一生的哪段时刻。只是出于懒散和想入非非,我才被送进了梅特勒轻罪教养所,我本来要在那里一直呆到“21岁”。但我从那里逃了出来,然后参军入伍,服役期限为5年,不过是为了领取入伍补助罢了。但没过几天,我就拎着黑人军官私人的行李箱开了小差。

    有一段时间我以盗窃为生,但我更乐于出卖色相,这样可以更加逍遥自在。我当时20岁。我跑来西班牙之前,已经体验过军队生活的滋味。一身军装给我带来的尊严,被强制远离尘嚣的隔世感,以及当兵职业本身,都给我带来一点安宁——虽然军队紧挨着社会——和自信。我天生就受人欺凌的童年窘境得到几个月的改善。我到底品尝到了受人欢迎的温暖。然而我在西班牙悲惨的生活,是一种慢性蜕变和羞耻的堕落。我已经堕落了。但这不等于说,在军队的日子里,我是一个纯洁无假的战士,遵守为维护等级制度而制定的严厉的军纪条例(仅同性恋一项就足以使我遭到谴责),其实在我的灵魂深处,仍然旧习不改,终于有一天突破了规范。很可能是因为当兵精神空虚——我成天呼吸空虚的空气——使我欣赏背叛行为,并爱上了叛徒。爱好孤独恰好是我孤傲的标志,而孤傲又是我有力量的表现。使用孤傲,则是这种力量的证明。因为我似乎把与尘世间最牢不可破的种种联系——爱的联系——统统粉碎了。我从爱中汲取力量来摧毁爱,何爱之有,千不该万不该呀!就是在军团,我第一次(至少我认为是第一次)目睹了被我偷窃的士兵的绝望情绪。当兵的偷当兵的,这分明是背叛行为,因为我切断了我同被盗士兵之间友爱的纽带。

    普罗斯特内英俊、健壮而且轻信。他爬上床去翻开背包,颠过来倒过去看了又看,就是找不到那张100法郎的钞票,那是我在一刻钟之前就偷走的。他慌乱的动作简直像一个小丑。他自己犯糊涂起来。乱七八糟的旮旯都怀疑到了:刚用过的饭盒,牙刷袋子,肉罐头盒子。他昏头昏脑十分滑稽可笑。他说:

    “我没疯呀,我没把钱放到哪儿吧?”

    他不敢肯定自己真的没有昏了头,他到处搜寻,毫无结果。明知找不到,但总希望能找着。自认倒霉吧,于是他一头倒在床上,但突然又起来把刚才看过的地方再搜索一遍。不论从双腿强健,从肌肉发达而论,普罗斯特内向来具有男人不可动摇的自信,但现在我却亲眼看到他的自信在粉碎,在破灭,眼看着他身上涂抹了一层淡淡的脂粉,这种娇柔是他从来没有过的,就连他那尖锐的指甲也磨得圆滑了。我静观这种无声的变化。我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不过我觉得,这位对自己充满自信的年轻战士是何等的可怜可悲:他不谙世事,他遇事惊慌失措,他在一场不明来历的恶作剧面前大惊小怪——万万没有想到,首次以他为牺牲品的恶作剧竟然敢在他面前进行充分表演——还有他找不到钱的恼羞,所有这一切实在让我感到于心不忍,差一点就要痛下决心,索性把那张面值100法郎的钞票还给他算了,我早已把票子反复折叠,偷偷藏到军营晒衣场附近的围堵墙缝里。人若被盗,容颜必丑。如果有几个被盗者的脑袋围绕着小偷转,小偷反而会增加一种孤傲感。我冒昧对他冷言冷语:

    “你好难看呀。好像你闹肚子了。上厕所蹲一蹲,拉一泡就好了。”

    说完这风凉话,我反倒得到了自我解脱。

    我躺在床上舒服得不得了,有一种逍遥法外的感觉,浑身上下特别轻松灵活。难道这就是背叛?我猛然挣脱了可恶的战友情谊的束缚,是爱的本性误导我陷入战友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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