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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宵的覆灭:酗酒误事
    公元前544年夏天,郑国的“当国”公孙舍之去世。

    前面介绍过,按照春秋时期的姓氏制度,诸侯的儿子称为“公子”,公子的儿子称为“公孙”。到了公孙的儿子这一代,就不能再跟“公”字挂钩了,要由国君赐给一个氏号,自立门户,称为“赐族”。一般而言,国君赐给的氏号就是其祖父的字。以公孙舍之家为例:

    公孙舍之的父亲公子喜,是郑穆公的儿子,字子罕。公孙舍之的儿子名叫虎,即被赐以罕氏,历史上称为罕虎。

    郑国的政权结构异于他国,国君之下,除了“当国”,还有“执政”。三者之间的关系若以企业而论,大致是这样:国君相当于股东,当国是董事长,执政则是总经理。虽然谈不上三权分立,但多少还有些制衡作用。

    公孙舍之死后,罕虎子承父业,成为了郑国的当国。这位罕氏家族的继承人一上台就表现出成熟的政治智慧。据《左传》记载,那时候,上一年度中原的饥荒仍在蔓延,宋、郑两国的灾情尤为严重,天天都有人饿死。罕虎命令打开仓库,给全国的老百姓免费发放救济粮,标准为每户一钟(约一百五十斤)。而且,他还很谦虚地告诉大家:“这其实不是我本人的意思,而是先父的遗愿,我只不过是忠实地执行了他老人家的命令罢了。”

    由此不难看出罕虎的聪明之处。放粮本来就是件深得民心的好事,但他并不居功自傲,而是将功劳推给了已经死去的父亲。这样一来,老百姓得到了实惠,自然拥护他;郑简公和同朝的各位卿大夫也不会觉得他太过锋芒毕露,不会对他产生多余的戒心;更重要的,他维护了父亲的面子,也就维护了家族的面子,使得罕氏家族在郑国的威望直线上升。朝野之间甚至出现这样的议论:郑国的“七穆”,罕氏恐怕将是最后灭亡的。

    所谓七穆,前面已经介绍过,就是郑穆公的七个儿子传下来的强权家族,在当时分别是罕氏的罕虎,驷氏的驷带,国氏的子产,良氏的良霄,游氏的子大叔,丰氏的公孙段,印氏的印段。其中罕虎以当国的身份排名第一,良霄以执政的身份排名第二,子产排名第三。这些人不是郑穆公的孙辈,就是郑穆公的曾孙辈,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本来应该和睦相处,同舟共济,然而在罕虎当国的年代,却祸起萧墙,发生了反目成仇的事情。

    事情的起因,还得追溯到十八年前。

    公元前562年,当时是驷带的祖父公子騑当国,郑简公派良霄出使楚国,要他办与楚国绝交的差使,结果楚国人将良霄扣押起来,直到公元前560年冬天才获释。

    因为这件事,良霄一直耿耿于怀,千方百计寻找机会发泄和报复。公元前546年,弭兵会盟之后,晋国的赵武接见郑国的七穆,要求大家赋诗,别人都是歌功颂德,唯独良霄吟了一首《鹑之奔奔》,当着赵武的面讽刺郑简公品行不良,不配当国君,搞到连赵武都听不下去,只好装傻敷衍。

    公孙舍之当国期间,良霄当上了执政。人说穷酸刻薄,富贵宽容,在良霄那里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地位的上升不但没有使他忘却当年被楚国人囚禁的屈辱,反而使得他的报复心愈来愈强烈。公孙舍之在世的时候,良霄还有所顾忌,不敢乱来,等到公孙舍之去世,他料定罕虎当国未久,立足未稳,必定不敢太约束他的行为,便决定对公子騑的后人展开报复。

    公子騑字子驷,因此其后人以“驷”为氏。公子騑早已于公元前562年冬天去世,继承家业的是其长子公孙夏。而公孙夏亦于不久前去世,将家业传给了儿子驷带,并嘱托其弟弟公孙黑辅佐驷带。

    公元前544年冬天,良霄在朝会上提出要派公孙黑出使楚国。

    公孙黑不愿意去,说:“楚国和郑国刚刚交恶,派我去出访楚国,不是想要我的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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