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中央常委的信
生产队(小队)包干上调任务的情况调查材料。调查材料说,沥西大队为了解决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实行了在“三包”、“四固定”的基础上,在全大队进行统一分配的原则上,定死各生产队对大队的包干上调任务,完成上调任务后,超产部分全部归生产队自行处理的办法。这个办法实行后,各生产队干部和社员的生产积极性被进一步调动起来。毛泽东三月十六日在材料上批示:“印发各同志。请各组讨论,这个办法是否可以在各地推广。”
[13]指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给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的指示,于一九六一年十月七日发出。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对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好还是以生产队(即原来的生产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好的问题认真调查研究,以便党中央作出决定。次年二月十三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的指示》,决定农村人民公社一般以生产队(相当于初级社的规模)为基本核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