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
,把中国建设好。要团结全党、全民,这并不是说我们没有倾向性。有些人说共产党是“全民的党”,我们不这样看。我们的党是无产阶级政党,是无产阶级的先进部队,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武装起来的战斗部队。我们是站在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人民大众一边,绝不站在占总人口百分之四、五的地、富、反、坏、右那一边。在国际范围内也是这样,我们是同一切马克思列宁主义者、一切革命人民、全体人民讲团结的,绝不同反共反人民的帝国主义者和各国反动派讲什么团结。只要有可能,我们也同这些人建立外交关系,争取在五项原则[21]基础上和平共处。但是这些事,跟我们和各国人民的团结是不同范畴的两回事情。
要使全党、全民团结起来,就必须发扬民主,让人讲话。在党内是这样,在党外也是这样。省委的同志,地委的同志,县委的同志,你们回去,一定要让人讲话。在座的同志们要这样做,不在座的同志们也要这样做,一切党的领导人员都要发扬党内民主,让人讲话。界限是什么呢?一个是,遵守党的纪律,少数服从多数,全党服从中央。另一个是,不准组织秘密集团。我们不怕公开的反对派,只怕秘密的反对派,这种人,当面不讲真话,当面讲的尽是些假的、骗人的话,真正的目的不讲出来。只要不是违反纪律的,只要不是搞秘密集团活动的,我们都允许他讲话,而且讲错了也不要处罚。讲错了话可以批评,但是要用道理说服人家。说而不服怎么办?让他保留意见。只要服从决议,服从多数人决定的东西,少数人可以保留不同的意见。在党内党外,容许少数人保留意见,是有好处的。错误的意见,让他暂时保留,将来他会改的。许多时候,少数人的意见,倒是正确的。历史上常常有这样的事实,起初,真理不是在多数人手里,而是在少数人手里。马克思、恩格斯手里有真理,可是他们在开始的时候是少数。列宁在很长一个时期内也是少数。我们党内也有这样的经验,在陈独秀[22]统治的时候,在“左”倾路线统治的时候,真理都不在领导机关的多数人手里,而是在少数人手里。历史上的自然科学家,例如哥白尼、伽利略、达尔文[23],他们的学说曾经在一个长时间内不被多数人承认,反而被看作错误的东西,当时他们是少数。我们党在一九二一年成立的时候,只有几十个党员,也是少数人,可是这几十个人代表了真理,代表了中国的命运。
有一个捕人、杀人的问题,我还想讲一下。在现在的时候,在革命胜利还只有十几年的时候,在被打倒了的反动阶级分子还没有被改造好,有些人并且企图阴谋复辟的时候,人总会要捕一点、杀一点的,否则不能平民愤,不能巩固人民的专政。但是,不要轻于捕人,尤其不要轻于杀人。有一些坏人,钻到我们队伍里面的坏分子,蜕化变质分子,这些人,骑在人民的头上拉屎拉尿,穷凶极恶,严重地违法乱纪。这是些小蒋介石。对于这种人得有个处理,罪大恶极的,也要捕一些,还要杀几个。因为对这样的人,完全不捕、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这就是所谓“不可不捕,不可不杀”。但是绝不可以多捕、多杀。凡是可捕可不捕的,可杀可不杀的,都要坚决不捕、不杀。有个潘汉年[24],此人当过上海市副市长,过去秘密投降了国民党,是个CC派人物,现在关在班房里头,我们没有杀他。像潘汉年这样的人,只要杀一个,杀戒一开,类似的人都得杀。还有个王实味[25],是个暗藏的国民党探子。在延安的时候,他写过一篇文章,题名,攻击革命,诬蔑共产党。后头把他抓起来,杀掉了。那是保安机关在行军中间,自己杀的,不是中央的决定。对于这件事,我们总是提出批评,认为不应当杀。他当特务,写文章骂我们,又死不肯改,就把他放在那里吧,让他劳动去吧,杀了不好。人要少捕、少杀。动不动就捕人、杀人,会弄得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