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此间少年
想关于那些黑暗和白昼之间隐秘的细节。生命之于我究竟是一场盛大的喜宴还是一场浓墨重彩的表演。我所有关于想象的谎言,在不经意间被逐一击破。放逐我一个人流浪在兵荒马乱中。
试图歃血,然后联盟。但我发现自己两手空空。
当一个人贫瘠到无法拥有爱的时候,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怜的人。你是知道的,我总是无助得像一个小孩,看着脱手而飞的风筝手足无措。我没有哭,不过砂石迷了眼。我试图在旅途中涂抹掉过去的一切。在我的世界里,有这么两种人,有一种人常驻心底,永世难忘;另一种人,蜻蜓点水,路过你的生命,然后消失殆尽。这些人,我要感激。心怀一颗真心,永远为你奏响温暖的旋律。不管我曾经路过谁的生命。始终要成为一颗耀眼的星星。一如你此刻看到的我。我独自唱着没有人附和的情歌。月光作伴,青灯作伴,流水作伴。他们说这叫曲高和寡。
可我,一直,一直都是低吟浅唱。斟酌自己摇摇欲坠的情感。浇注一棵不会开花的树。我一直在唱着,弹拨琴弦,只有你知晓。调子从这里流淌,曲曲折折,抵达不了彼岸。
我一直压抑自己,不让自己暴露在众人面前,胆战心惊。谁那么固执,任凭溺水三千,只取一瓢饮。谁那么天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谁说轰轰烈烈爱一场,谁说死心塌地赴天堂。一切皆是假,一切皆是虚。
最后谁都苍老,最后谁都,心成殇,泪千行。
七
我潜心研究辛格,我告诉颖,我喜欢这个用意弟绪文写作的犹太人。我突发奇想要去学习意敌绪语,那样我就可以读到辛格的原著了。可是这样的小语种寻之如大海捞针。我只好放弃。1991年他去世的时候我才三岁。我绝然想不到十多年后我会和他邂逅,在文字的时空里,我是一名蹒跚学步的孩童。我用稚嫩的眼睛去捕捉灵感。可是捕风跟捉影,都只是浅尝辄止。当我读到傻瓜吉姆佩尔的时候,我的灵魂差点沸腾起来。我的感官和辛格的故事产生奇妙的碰撞,一种类似宇宙大爆炸的冲击震撼了我。小说里,傻瓜吉姆佩尔说,肩膀是上帝造的,负担也是上帝给的。我是极其同意这句话的,那段时间我终于移情别恋,杜拉斯被束之高阁。
辛格是我叙述上的良师,他告诉我,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他才会去写一个故事:
1,必须有情节和悬念,必须引人入胜。
2,必须有激情写好这个故事,而且不写不行。
3,必须确信,只有自己是唯一能够写好这个故事的人。
我以这三个标准去衡量我的小说,发现自己浅薄至极。除了遣词造句之外我一无是处。我的小说没有引人入胜的情节,无非从一个孩童的视角切入去叙述父辈之间的情感纠缠,沉湎于窠臼,自我陶醉。唯一符合的便是后两个条件。我瞬间产生了将其推翻重写的冲动,可我舍不得,舍不得苦心孤诣写下的文字。它们是我的情人,我如此恋爱它们。爱得入骨,爱得不肯放手。辛格擅长在故事里书写性爱,他说只有在性爱里人性才会显露得更加充分。那么是不是我的小说也要加入这样的元素增加噱头呢?可是故事里我只是一个小孩,一个小孩怎么能去讨论这些事情呢?
八
颖必是出自书香门第。我常见她捧一卷诗词依窗而读。那日她招呼我,抱我坐于膝头。放下手中的书。自顾念道:
章台柳,章台柳!往日依依今在否?纵使长条似旧垂,也应攀折他人手。
母亲自幼没上过私塾,并不懂得诗词曲赋。见颖肯教我,甚是欣喜。母亲刺绣的时候,颖便给带着我穿梭时空。在颖的故事里,有一个叫做韩翃的秀才。颖说,他自是痴情的男子,纵然金榜题名,不忘旧情。颖说,这是一个士子恋上红尘女子的故事。莺歌燕舞,巧笑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