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一
心:材料是一种十分坚韧的“纤维”,颜色是红褐色,加固的八只箱角颜色更深些——介乎墨黑和咖啡之间。提手是用一种仿皮的,较为柔软的材料制成的,用两个金属环扣在箱子上,这锁、两扇交链和每只箱角外面的三颗大圆钉针头,看来似乎是铜制的,像提手上的环扣一样,可是箱底的四颗圆钉钉头已经稍稍磨损,暴露出了真面目:原来是薄薄地镀了一层铜的白色金属;其余的二十颗圆钉显然也是同样的货色,毫无疑问,箱子上别的金属也是一样的。
箱子的里层衬着印花麻布,乍一看,麻布上的印花似乎和这一类麻布通常的印花相同,即使是妇女或者年青姑娘使用的提箱也用的是这种印花布衬里,事实上却不是这么一回事:那上面的花样设计既不是一束束的花,也不是一朵朵小花,而是一个一个的玩具娃娃,像儿童卧房里窗帘上的花样一样。可是,如果你不是凑得很近,却看不出来,只看见乳白色的布上点缀着颜色鲜明的斑点——也可以看作是一束束花朵。箱子里有一本中等开本的备忘录,几份说明书和八十九只手表,每十只一盒,嵌在九块长方形的硬纸板里,其中一块硬纸板里有一只表的位置已经空了。
当天早上,在上船以前,马弟雅思已经卖出了第一只手表。虽然这只手表是价钱比较便宜的一种——每只一百十五克朗,给他带来的利润不太大,他仍然竭力把这个开端视为好兆头。这个海岛是他的故乡,他在这里认识许多人家;即使他认人的能力很差,但由于早一天他已经搜集了一些情况,至少他不妨装出一副回忆往事的样子;因而他在这里有可能在几个钟头内卖掉他的大部分商品。虽然他必须在下午四时再搭这条船回去,他仍然可能——事实上也不是完全不可能——在短短的半天时间里卖掉他带来的全部货物。何况他也不必受箱子里的货色的限制,他也曾经试过先接受定货然后把货物寄去收款的办法。
仅仅以他所带的九十只手表来说,利润也就很可观:十只一百十五克朗的,共值一千一百五十克朗;十只一百三十克朗的,共值一千三百,两项共计二千四百五十;十只一百五十克朗的,其中四只有特别的表链,每只要加五个克朗……为了使计算简化,马弟雅思假定了一个统一的平均价格:二百克朗。上星期他为品种数量相仿的另一批货物计算过准确的价钱,二百克朗恰好是一个很接近的数字。这样他所到手的全部售价大约是一万八千克朗。他的毛利在百分之二十六至百分之三十八之间,假定平均数是百分之三十——三八二十四,一三得三,三下五去二——毛利总数就超过五千克朗,换句话说,实际上相当于通常在陆地上整整干一个星期——而且要干得很好——的所得。至于特别支出,只有一来一回的摆渡费六十克朗,实际上算不了什么。
马弟雅思决定作这次旅行,就是为了希望作成这笔特别有利可图的生意,本来他并没有把这次旅行列入他的旅行推销计划之内。否则,一连两次在海上作三个钟头的航行,实在是一件麻烦事,而且太浪费时间,因为这个海岛太小——几乎不到二千户人家——又没有别的什么能够吸引他:既没有青年时代的好友,又没有任何值得怀念的往事。岛上的房屋大都是一个样,弄得他甚至没有把握认得出他在那里差不多度过整个童年的究竟是哪一幢——如果没弄错的话,他还是在这里面的一幢房子里出生的呢。
人们对他说,三十年来,岛上一切都没有变动;可是,往往只要在顶楼旁边搭上一间技屋,或者把房屋的门面装修一下,就可以使一所房屋改变得完全辨认不出来。即使一切都没有变动,甚至最微小的地方也依然是他离开时的样子,他还要考虑到他自己的记忆力,经验告诉他:他的记忆力是不可靠的,往往记忆不清楚,记不正确。因此他应当担心的还不是房屋真正进行了装修,甚至也不是那些模模糊糊的印象——虽然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