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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象征性的一点钱算个表示,”约翰昵说。
他站起来,给她的玻璃杯里又斟满了白兰地,给她递了一支上面有金色图案的香烟,还打着打火机给她点烟。她一面抽烟,一面喝酒;他又在她的身旁坐下来。他玻璃杯里的酒比她的多得多,他需要酒来使自己发热、兴奋、冲动。他现在的情况与情人幽会时的一般情况相反,需要把酒喝醉的是他本人而不是姑娘。姑娘通常都是满心情愿的,而他自己却有点鼓不起劲来。最近两年他对他的身体实在太恼火了。他就用这个简单的方法来使自己的身体恢复活力:同一个年轻的姑娘睡一夜,请她吃几顿饭,送给她一件贵重礼物,然后用最巧妙的方式一甩手让她去,而不伤害她的感情。过后,她们还可以随时说她们曾同赫赫有名的约翰昵·方檀有过一段交情。这不是真正的爱情,但是若遇到漂亮而又真正可爱的姑娘,这类事也不能禁绝。他讨厌那种死乞白赖的淫荡货,这种女人先是步步紧逼,然后又拂袖而去。她们见了自己的朋友就说她们曾经把赫赫有名的约翰昵·方檀诱上了钩,说完之后照例还要补充一句,劝她们的朋友最好也去试一试。但使他百思不得一解的是,那些讨好卖乖的丈夫的表现简直等于当面告诉他说:他们原谅自己的老婆。因为他们认为,即使是最贞节的婆娘,同约翰昵·方檀这样一位歌唱家兼电影明星勾搭,也是情有可原的。这可真叫他甘拜下风。
他喜爱唱片上的艾拉·费茨杰罗德的录音,喜爱那种干干净净的歌唱,那种清清爽爽的歌词,这是他真正理解的生活中唯一的东西。他知道他对这一点的理解比世界上任何人的理解都要深刻得多。这会儿他仰靠在沙发上,白兰地酒在使他喉咙发热,感到了一种想唱歌的欲望,不是唱唱曲调,而是随着唱片哼哼歌词,但是在陌生人面前是不能这样做的。他一只手端着酒杯在呷酒,随便把另一只手搭在莎蓉的大腿上,把裙子往上一掀,亮出了乳白色的大腿。要是他在这方面也像他的嗓子一样变得力不从心,那可怎么办哪?
这会儿他已经准备好了。他把酒杯放在长长的嵌花矮桌上,然后转过身子对着她。他非常有把握,非常沉着,也很柔和。在他爱抚的表示里,既没有掩饰也没有放纵情欲的狂热。
他吻她的嘴唇。她还他的吻是热情的但不是纵情的;他倒喜欢温温和和的吻。后来,她把她的嘴唇从他的嘴唇上挪开,把她在沙发上仰卧着的身子微微一扭,伸手拿起了酒杯,这是一种冷静的但也是明白无误的拒绝。以往也曾发生过这样的事,偶尔发生过,但毕竟是发生过。约翰呢也端起自己的酒杯,抽了一支香烟。
她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说得非常甜蜜,非常柔和。
“不是因为我不喜欢你,约翰昵,你比我原来所想的还要可爱得多。也不是因为我不是那号女郎。主要是我需要人家挑逗,引起我的性欲,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约翰昵·方檀对她微笑了一下,仍然很喜欢她。“莫非我不能把你挑逗起来?”
她有点难为情了。
“嗯,不说你也知道,当你成了赫赫有名的歌唱家、大红人的时候,我还是个小娃娃。
命运恰恰把我同你错开了,我是小辈;老实说,也不是我假正经,假使你是个明星的时候我就是个大姑娘,那我就会主动把自己的内裤脱掉。”
这一下他不怎么喜欢她了。她很甜蜜,很伶俐,很有头脑。她并没有因为他的后门可以在演出方面帮她的忙而倾倒在他怀里,实在是个坦率的姑娘。但是,除此以外,他另有体会,这以前也曾发生过几次。同他幽会的女郎早就下定决心不同他睡觉,尽管她非常喜欢他,其目的只是为了可以告诉她的朋友或自我陶醉,说什么她主动放弃了可以引诱赫赫有名的约翰昵·方檀的机会。他现在才明白:他上年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