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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 险恶的新生之路
能瞻前顾后,绝不是要我们/把这种智能,把这种神明的理性/霉烂了不用啊。可是究竟是由于/禽兽的健忘呢,还是因为把后果/考虑得过分周密了,想来想去/只落得一分世故,三分懦怯--quot;见《哈姆雷特》,378页。

    结局一直在延误。当然不是由于世故,也不是由于怯懦,而是由于作为一个活人,王子没法脱离生活。生活是什么?生活就是内心的两个对立面的厮杀,那种厮杀发生在以丹麦王国为象征的心的监狱里,既阻碍着,又推动着王子的事业的最后完成,quot;之quot;字形的、由一张一驰造成的轨迹就是厮杀过程中留下的。

    幽灵给王子指出了复仇之路,实行起来才知道复仇的涵义是寸步难行。于是冲撞,于是在冲撞中自戕,于是在自戕中同幽灵进行那种单向的交流,把quot;复仇quot;两个字细细地体味。却原来复仇是自身灵魂对肉体的复仇;凡是做过的,都是不堪回首,要遭报应的;凡是存在的,都是应该消灭的;然而消灭了肉体,灵魂也就无所依附;所以总处在要不要留下一些东西的犹豫之中。首先杀死了莪菲丽亚的父亲,接着又杀了莪菲丽亚(不是用刀),然后再杀了她的哥哥……细细一想,每一个被杀的人其实都是王子的一部分,他杀掉他们,就是斩断自己同世俗的联系,而世俗,是孕育他的血肉之躯的土壤。尘缘已尽的王子终于在弥留之际向那虚幻的理念皈依。那过程是多么的恐怖啊,囚徒高举屠刀突围,砍向的是自己的躯体。然而又怎能不突围呢?怎能怀着满腔的冤愤不明不白地活或者死?人心啊,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冲动和理智总是恰好相反?为什么它们之间的拉锯已持续了几千年,还没有锯断坚强的神经?为自己造下监狱的囚徒,他到底要干什么?哈姆雷特不知道。他只能听从心的召唤,那神秘的召唤将他引向他要去的地方--黑暗的虚无,然而他还活着。活着就是延误,报仇雪耻只是理念的象征,牵引着他往最后的归宿迈步。

    被幽灵启蒙之后,对心的囚禁才真正被王子意识到了。意志过于顽强的哈姆雷特没法真的发疯,所有的quot;疯quot;都是被意识到了的,即使是事后的意识。然而这种quot;疯quot;又同俗人常说的quot;装疯卖傻quot;完全不同,因为它确实出自心的冲动。一边冲动一边意识,这就是quot;监狱quot;的含义。确实,如果没有强力的、自觉的监禁,灵魂的舞蹈就没法展开,连理念也会随之消失quot;。

    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作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仪表和举止是多么端整,多么出色!论行动,多么像天使!论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之华!万物之灵!quot;见《哈姆雷特》,317页。

    为了朝这个大吹?人quot;的方向努力,哈姆雷特才自愿将自己变成囚徒的,否则就只能成为quot;乱爬在天地之间的quot;东西。丹麦城堡里长年见不到阳光,到处散发出腐败的霉味,但它里面确实也孕育了像先王和哈姆雷特王子这样的,如太阳般灿烂的一代英才,他们发出的光,刺破了世纪的乌烟瘴气,显示了人性不灭的真理。这样的监狱是阴森的,也是高贵的。

    quot;……一个糊涂蛋,可怜虫,萎靡憔悴/成天做梦,忘记了深仇大恨/不说一句话;全不管哪一位国王/叫人家无耻地夺去了一切所有/残害了宝贵的生命!我是个懦夫吗/谁叫我坏蛋,打破我的脑壳/拢下我的胡子来吹我一脸毛/拧我的鼻子,把手指直戳我的脸/骂我说谎?quot;见《哈姆雷特》,328页。

    延误中的每一刻,心都要受到这种严酷的拷问、煎熬,监狱的刑罚官铁面无私,人是无处可逃的。人在逼迫下一步步交出他最心爱,最珍贵的一切:爱情、亲情、友谊,直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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