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缅甸总理吴努的谈话
以通过合法的党派来间接了解反对派。我们的大使馆进行这种研究,正像你们的大使馆在这里进行研究一样。至于你们自己的纠纷,我们是不能介入的。
努:你们是应我们的邀请而来的,不是违背我们的意志而来的,因此不是干涉内政。如果我们请求的话,你们甚至可以派军队来,也不是干涉内政。
毛:不能说凡是政府愿意的,就不是干涉内政。有四种情况:
第一,同盟国家为了反对侵略,和共同的敌人作战时,一个同盟国家的军队可以到另一个同盟国家的土地上去,这不是干涉内政。第二,一个国家到另外一个国家的土地上去建立军事基地,附带军事和政治条件的援助和贷款,在另外一个国家建立的宗教机关进行间谍活动等,都是干涉内政。
第三,纯粹属于内政范围的事,如民族之间或党派之间的斗争,如果外国介入,就是干涉内政。
第四,请外国的教授和专家,这不是干涉内政,这是互助。
第二、第三种情况是干涉内政,因为侵害了一国的民族利益。
如果我们派观察团到缅甸去观察民族之间和党派之间的纠纷,缅甸政府可以不认为是干涉内政,但是缅甸别的民族、别的党派就会有不同的看法,别的国家也会有不好的观感。
努:我没有预见到这一点,那末就不提我的建议了吧!
毛:我向吴努总理提出建议,不是以政府工作者的身分,而是以党的工作者的身分。我不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还是中国共产党主席。我是以中国共产党主席的身分向缅甸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主席吴努提出建议。
刘少奇委员长和我都同吴努总理讲了一些中国经验,这是朋友之间交换意见。至于缅甸政府是否照办,那完全要由缅甸政府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定。我们同缅甸做生意,决不以缅甸政府对哪一个党关系较好作为条件。
努:我把主席和刘委员长对我提出的建议,看作是大哥哥们对一个小弟弟提出的建议。大哥哥是比小弟弟更有经验的。当我相信对我提建议的人是诚实、真诚而且是为他们的人民献身的,我就像小弟弟对大哥哥一样的谦恭,听取他们的建议。
毛:我们不是大哥哥同小弟弟的关系,我们是同年同月同日同时生的兄弟。况且,缅甸取得独立是在一九四八年,还比我们早一年。
努:我非常高兴能有机会进行这些会谈。曾经有过一个时候,我不知道在中国会遇到怎样的人,害怕会遇到像希特勒[9]那样的人,讲话的时候拍桌高喊。但是我现在发现,我的恐惧都是毫无根据的。对于这几次恳切的谈话,我感到十分高兴。
毛:任何人都是从不了解到了解,这是很自然的。
根据中央文献出版社、世界知识出版社一九九四年出版的《毛泽东外交文选》刊印。原题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一个长期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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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五项原则,指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见本卷第336页注[5]。
[2]指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十二日在北京发表的《中缅两国总理会谈公报》。主要内容是:重申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指导两国关系的坚定不移的方针;在两国适当城市互设总领事馆;开辟航空线,恢复公路交通并缔结邮电协定,促进两国的经济、文化交流;保护双方侨民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勉励侨民尊重侨居国法律和社会习惯;通过正常的外交途径解决两国边界问题。
[3]锡兰,今斯里兰卡。
[4]姚仲明,一九一四年生,山东东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