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1]
想走资本主义的道路的话,就永远不能满足这些农民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之下,工人和农民的同盟能够继续巩固下去吗?显然是不能够的。这个问题,只有在新的基础之上才能获得解决。这就是在逐步地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逐步地实现对于手工业、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逐步地实现对于整个农业的社会主义的改造,即实行合作化,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我们认为只有这样,工人和农民的联盟才能获得巩固。如果我们不这样做,这个联盟就有被破坏的危险。劝我们“下马”的那些同志,在这个问题上是完全想错了。
十
必须现在就要看到,农村中不久就将出现一个全国性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这是不可避免的。到第一个五年计划最后一年的末尾和第二个五年计划第一年的开头,即在一九五八年春季,全国将有二亿五千万左右的人口一一五千五百万左右的农户(以平均四口半人为一户计算)加入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这就是全体农村人口的一半。那时,将有很多县份和若干省份的农业经济,基本上完成半社会主义的改造,并且将在全国各地都有一小部分的合作社,由半社会主义变为全社会主义。我们将在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前半期,即在一九六○年,对于包括其余一半农村人口的农业经济,基本上完成半社会主义的改造。那时,由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改变为全社会主义的合作社的数目,将会加多。在第一第二两个五年计划时期内,农村中的改革将还是以社会改革为主,技术改革为辅,大型的农业机器必定有所增加,但还是不很多。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内,农村的改革将是社会改革和技术改革同时并进,大型农业机器的使用将逐年增多,而社会改革则将在一九六○年以后,逐步地分批分期地由半社会主义发展到全社会主义。中国只有在社会经济制度方面彻底地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又在技术方面,在一切能够使用机器操作的部门和地方,统统使用机器操作,才能使社会经济面貌全部改观。由于我国的经济条件,技术改革的时间,比较社会改革的时间,会要长一些。估计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完成农业方面的技术改革,大概需要四个至五个五年计划,即二十年至二十五年的时间。全党必须为了这个伟大任务的实现而奋斗。
十一
要有全面的规划,还要加强领导。
要有全国的、全省的、全专区的、全县的、全区的、全乡的关于合作化分期实行的规划。并且要根据实际工作的发展情况,不断地修正自己的规划。省、专、县、区、乡各级的党和青年团的组织,都要严重地注意农村问题,切实地改善自己对于农村工作的领导。各级地方党委和团委的主要负责同志都要抓紧研究农业合作化的工作,都要把自己变成内行。总而言之,要主动,不要被动;要加强领导,不要放弃领导。
十二
一九五四年八月(这已经不是新闻了),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的报告[7]说:“随着农村合作化高涨形势的形成和发展,农村各类互助合作组织和各阶层群众,已经程度不同地普遍地动起来了。现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正在筹划和酝酿扩大社员,作为建社对象的农业生产互助组正在筹划和酝酿扩充自己的户数,不够条件的农业生产互助组也要求进一步地发展和提高它们自己。群众有的张罗入新社,有的张罗入老社。今年不准备入社的人们,也在积极地酝酿插入互助组。动的面很广,已经形成了一个群众性的运动。这是农业合作化大发展的一个新的突出的特点。但由于某些县、区有的领导同志,未能适应这个新的特点,及时地加强领导,因此,部分村屯(按:黑龙江省的村是行政单位,等于关内各省的乡。黑龙江省的屯,不是行政单位,等于关内各省的村。)在群众自找对象中,已